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9日。联系电话:0467-*传真:0467-*通讯地址: (略) 迎宾 (略) 生态环境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鸡东县福山采石场回填复垦项目 | (略) 鸡东县哈达镇青山村 | 鸡东县鸿欣固 (略) |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略) 鸡东县哈达镇青山村。项目利用大唐 (略) 产生的部分灰渣对采石场废弃采坑进行回填,回填至与地平面持平后按标准要求进行土地复垦恢复成耕地,修复废弃采坑占地面积38454m2,总回填粉煤灰量为138.6万m3。本项目建设内容分为场地平整、基础层、淋溶水收集导排系统、地下水监控井、淋溶水暂存池、排水沟等。 | (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维护管理,限速行驶,封闭罐车运输,加强道路清扫和洒水降尘;填埋采取分区分单元作业,填埋区周边设置围挡,洒水降尘、逐层填埋、覆土压实、及时覆盖,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落实废水防治和地下水保护措施。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车洒水抑尘,不得外排;项目区设置1套淋溶水收集导排系统及1座暂存池用于收集回填区淋溶水,强降雨时期产生的淋溶水经淋溶水导排系统收集后排入暂存池,定期拉运至哈达镇东风村鸡东县祥光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场底清理后铺设进行30cm厚的改性压实粘土压实作为基础层,防渗性能满足渗透系数为1.0×10-5cm/s且厚度为0.75m的天然基础层后方可开展后续回填。淋溶水暂存池防渗处理,渗透系数应小于1×10-7cm/s。边坡防渗采用粘土填筑压实后铺设防渗材料,透系数应符合《火力发电厂干式贮灰场设计规程》(DL/T5488-2014)中的要求。地下水下游设置跟踪监测井4眼,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对监测井设置的要求,加强对地下水、土壤环境监测,防止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加强生产及运输车辆管理,施工期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填埋复垦期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的1类标准。车辆加强维修和保养,运输车辆经过沿线村庄时将车速控制在20km/h以下、禁止鸣笛,减少交通噪声影响。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建筑材料下脚料、包装袋等建筑废弃物,外售废品回收部门;生活垃圾、场地清理废物等集 (略) 政部门统一处理。 (五)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和回填范围,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避免对用地周围的植被产生破坏。土方开挖后及时回填,回填区四周设置排水沟,减少水土流失。采取分区回填、分区覆盖等阶段性生态恢复措施。在回填至设计标高后统一进行覆土,有效土层厚度不低于80cm(包含表土层厚度30cm),土壤质量应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要求,复垦成耕地。土地复垦实施过程应满足《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规定的相关土地复垦质量控制要求。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设置4口地下水监测井,定期检查维护淋溶水收集导排系统,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并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七)加强生态恢复期环境污染防治。生态恢复期为回填复垦结束后耕地的自然恢复期,此阶段应科学施用农药和化肥,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