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公告
受武胜县 (略) 委托,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胜县分中心现组织对 (略) 采取公开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武胜县 (略) 2022年第 (略) (第二次)公开招租
二、项目编号:武资交〔2022〕036号
三、项目业主:武胜县 (略)
四、标的物基本情况、起始价及保证金、竞价时间:详见第三章标的物清单
注:1、承租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有噪声、有毒有害等环境污染或不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经营活动。
2、承租人必须通过工商、税务、消防、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合法审批并取得与经营有关且必备的证照后才能开展经营活动。
3、竞租资产以现状交付,凡参与竞租者,视为已实地查看并接受竞租资产现状。
五、交易方式:公开电子竞价
六、竞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竞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签订合同前业主单位须对竞得人提供上述申请条件的材料进行审核,若资格条件不符合或虚假竞价,对该竞价人该次竞价行为作无效处理,并对该竞价人作出没收竞价保证金处罚,同时竞价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成交方式:
(一)满足本次竞价文件相关条件要求且报价最高的竞价人为竞得候选人 (网上竞价一经报出,不得修改,不得撤回),经业主单位确认通过后为竞得人。
(二)每个标的物符合竞价条件的竞价人保证金缴纳人数达到2人以上(含2人)的方可进入竞价程序,否则该相应标的物竞价终止。
(三)每个标的物招租竞价不设置保底价;每次加价幅度为500元的整数倍。
八、本项目设置优先权(详见竞价须知)。
九、标的物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前展示,由竞价人自行前往查勘。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院内办公楼202室
十、报名、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时间:2022年12月27日~2023年1月10日17时止。
(二)竞价人登*“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ttp://**)进入“投标登录”模块。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业务下载-广安新系统操作手册”,按照手册步骤进行相关业务(报名、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价);
(三)注册后在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在保证金缴纳时间截止日前缴纳竞价保证金。报名后,在“保证金支付”查看报名标的物相应虚拟子账号,竞价人将保证金转入至其中一个虚拟子账号即可,汇款用途须注明“国有产权竞价保证金”。
(四)以下几种情况将视为缴纳保证金无效。
1.一笔竞价保证金分多次缴纳。
2.缴纳的保证金金额超过或少于规定金额。
3.缴纳的保证金到账时间晚于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4.缴纳的保证金与对应标的物虚拟子账号不一致。
5.漏交或误交。
6.自然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未通过系统注册时填写的账户缴纳。
十一、竞价时间
2023年1月11日09时00分起至延时竞价活动结束止( (略) 竞价时间详见“第三章 标的物清单”)。竞价人在公告规定的时间段自行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进入“ (略) 产权交易电子竞价系统”进行报价。
十二、联系方式及其它
(一)业主单位:武胜县 (略) ( (略) 详细情况、现场查勘、竞租、成交确认书领取等事宜)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院内办公楼202室
(二)承办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胜县分中心
咨询网上竞价、保证金缴纳与退还等事宜,联系人:*先生、彭先生,联系电话:0826-*;
咨询竞价交易文件事宜,联系人:唐先生、廖先生,联系电话:0826-*。
竞价平台技术咨询(系统注册、网上报名等):联系电话0826-*
(四)其它注意事项详见竞价交易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胜县分中心
二0二二年十二月
标的物清单 | ||||||||
序号 | 门市地址 | 面积约(㎡) | 年租金起拍价(元) | 竞租保证金(元) | 租期(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 租金缴纳方式 | 租赁押金(元) | 竞租时间 |
1 | 弘武大道154号 | 35 | 12000 | 6000 | 3年 | 3年租金一次性付清 | 竞得年租金10万元(含)以下的,押金为6个月租金金额;竞得年租金10万元(不含)以上的,押金为3个月租金金额。 | 2023年1月11日09时00分起至10时00分,到达10时00分后自动转为延时竞价,延时竞价周期为60秒/次,即在延时竞价周期,竞价人可继续报价,每次报价后,系统自动延时到下一个竞价周期,如在新的延时竞价周期结束时无新报价,则相应标的物本次电子竞价活动结束。 |
2 | 弘武大道356、358号 | 75 | 12000 | 6000 | ||||
3 | 上东街2号 | 60 | 10000 | 5000 | ||||
4 | 小河街9号 | 30 | 3600 | 1800 | ||||
5 | 人民南路91号 | 39 | 27000 | 13500 | ||||
6 | 人民南路64、66号 | 89 | 64000 | 32000 | ||||
7 | 弘武大道130号 | 36 | 12000 | 6000 | ||||
8 | 弘武大道378、380号(含二楼) | 100 | 15000 | 7500 | ||||
9 | 街子镇龙岩路46、48、50、52、54、56号 | 307 | * | 84900 | ||||
10 | 政务中心二楼打印室 | 9 | 35900 | 17950 |
注:1、以上标的物的租金缴纳方式可申请按年支付,按年支付租金的,第二、三年度租金需分别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
2、10号标的物用于经营打字复印业务,打印、复印服务收费标准不得高于1元/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