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段临时用地报批投标邀请书
招标项目编号:SZZX-2024MG020X
致: (略) 、福建 (略) 、福建 (略) 、三明 (略) 、 (略) 、福 (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段临时用地报批已由上级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闽江上游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清流县闽江上游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段临时用地报批。
2.2项目规模:该项目涉及临时用地报批的有8个堤段:A标(南岐段、留坊段)、B标(横口段、嵩马大桥段、高塅排段、围埔段)、桥下溪段、良种场小溪护岸段。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根据自然资源部门要求编制并整理所有临时用地报批相关材料,包括临时用地范围现场测量及勘测定界报告编制、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临时占用基本农田选址论证报告编制、临时占用林地可研报告编制等,以及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协助项目业主准备其他临时用地报批材料, (略) 、县 (略) 办理相关手续,直至项目取得项目临时用地(含临时用林)批复。
2.4服务费:*元作为该项目临时用地报批的包干价。
2.5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
2.6工期要求:分两批报批临时用地,第一批:A、B标(南岐段、留坊段、横口段、嵩马大桥段、高塅排段、围埔段)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有关报告、方案等编制,20日内完成有关专家论证,30日内完成临时用地(含临时用林)批复;第二批:桥下溪段、良种场小溪护岸段,根据业主要求再另行报批。
2.7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30%预付款,即7.*元;A、B标(南岐段、留坊段、横口段、嵩马大桥段、高塅排段、围埔段)取得临时用地批复后支付至18.*元(即除预付款外再支付11.*元);第二批:桥下溪段、良种场小溪护岸段取得临时用地批复后支付6.*元(如第二批*方后续不实施则无需报批临时用地,即6.*元*方无需支付;如*方只需报批第二批中的其中一个堤段,*方只需支付3.*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工程测量)。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资格要求:(1)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 (略) (网址:http://**)查询投标人是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3)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不提交。
3.6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否决其投标。
4、 确认函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3日至1 月6日下午17:30前将投标文件含确认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盖章后扫描以PDF的形 (略) *@*q.com,逾期视为放弃(未按照PDF格式发送视为放弃,且不另行通知)。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5年1月7日上午10:00分,由招标单位代表在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下, (略) ,从报名确认参加并提交投标文件的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 (略) 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次日在“清流县 (略) 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5年1月8日至1月10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5.4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3000元。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视为同意承担本项费用,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一次性支付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17时30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闽江上游 (略) ,逾期视为放弃。(投标文件格式附后)。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 (略) 站”公示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闽江上游 (略)
地址: (略) 清 (略) 695 (略) 一楼 邮编:*
联系人及电话:郭女士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地址: (略) (略) 中路395号801室 邮编:*
联系人及电话:余先生、李女士 电话:0598-*
开标地点: (略)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清流县农业农 (略)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