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2024年9月30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印发了《贵州省持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二、政策要点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在我省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范围
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补贴报废农机种类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及其他重点机具,包括拖拉机(含履带式拖拉机、手扶式拖拉机、手扶变型运输机组,下同)、联合收割机(含粮棉油糖等作物联合收割所用机械)、变型拖拉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播种机、耕整机械(含微耕机、履带旋耕机)、谷物烘干机、茶叶烘干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等。
(三)补贴标准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报废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播种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按不超过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报废补贴申领要以购置新设备为前提。具体报废补贴额见《贵州省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一览表》(附件1)。
每年度,个人申请报废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5台,补贴金额不超过(略)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请报废机具台数不超过20台,补贴金额数不超过(略)元(如申请台数或者金额超过规定的,由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 (略) 理)。
(四)报废条件
申请补贴的报废农机主要部件应当齐备,并提供农机来历证明,对无法提供购置农机机具发票等来历证明的机主(指合法拥有机具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统称“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
申请报废补贴的农机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使用年限超过规定的年限;
2、主要部件损坏,维修费用大于同类新机价格50%;
3、安全性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国家明令淘汰或引导淘汰的农业机械;
5、柴油机排放标准达不到国四及以下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操作流程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在《贵州省农机报废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申请办理。
1、报废申请。老旧农业机械所有人将拟报废的农业机械交售给农业机械报废回收实施主体后,报废回收主体应在确认所有人身份信息、机具来历证明信息与报废机具等信息后,协助机主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并将相关信息上传系统。报废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播种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的,需同时确认和填写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及编号,回收主体需将以上信息如实录入“系统”。
2、拆解销毁。农业机械报废回收实施主体接受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拆解或者销毁农机具后,需填写《贵州省报废农业机械拆解或者销毁证明》后,在“系统”上传相关数据和拆解前、中、后期图片。
3、注销登记。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变型拖拉机等完成拆解后,报废回收企业通过“系统”将相关拆解提示推送到“贵州省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管理系统”内,县级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在与机主核实后,办理机具注销手续。需交回的号牌、行驶证和登记证书可由机主自主上缴或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回收。未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变型拖拉机主要部件应齐全,来源清楚合法,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发动机号等机具身份信息,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报废回收企业方可进行拆解。
4、业务审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审验复核机主信息、报废农业机械信息。符合补贴条件的,应推送至同级财政部门。
5、兑现补贴。报废农业机械的机主凭有效地身份证件、一卡通(社保卡)、《贵州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到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申请补贴,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财政部门兑现农机报废补贴。
更新机具的办理,需在完成报废流程后,重新在“系统”内申请办理。
三、结语2024年农机报废补贴政策的调整与实施,是国家推动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优化实施流程等措施,将有效促进老旧农机的报废更新,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为农业生产的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农业从业者应积极响应政策号召,抓住机遇,加快农机装备升级换代,共同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略)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咨询电话:
(略) (略) 0858-(略) 联系人:支成阳
(略) (略) 0858-(略) 联系人:傅 健
(略) (略) 0858-(略) 联系人:杨鑫
(略) (略) 0858-(略) 联系人:黄照迁
(略) (略) 0858-(略) 联系人:李强
附件:贵州省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