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会昌县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批准文号为会发改投资字〔2023〕163号,项目招标人为会昌县金澳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建设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监理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为水库及周边功能提升、耕地综合利用和灌区提升改造、城乡供水提升工程三部分。其中水库及周边功能提升包括建构筑物改造、公路工程、智慧化改造、机电工程及周边河道清淤等工程;耕地综合利用和灌区提升改造包括稻虾共生养殖基地、富硒水稻种植基地、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城乡供水提升工程包括农村饮水工程改造、圩镇水厂提升改造、县城至西江 (略) 建设项目等。
2.2建设地点:会昌县19个乡镇。
2.3招标规模:本项目监理服务费约238.*元。
2.4招标范围:对应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施工阶段、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监理服务工作的施工监理。
2.5监理服务期:包含施工期、保修期(1年)及工程竣工验收,即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工作。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江西省公共 (略) 交易主体中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 (略) 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居民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5)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 号)规定, (略) 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6)配备人员说明:本工程监理部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拟派1名监理工程师,常驻现场监理员3人(监理工程师需持有有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施工监理员须具有有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
注:提供以上主要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并提供拟投入所有人员未逾期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8)投标人必须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 (投 (略) 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章)。
3.2本次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监理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 (略) 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监理招标的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6月05日止在江西省公共 (略) 网站(网址江西省公共 (略) 网站(http://**)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 (略) 客服电话:4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6日11时00分, (略) (略) 会昌县分中心。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一份,按电子招投标的要求进行打包、加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 (略) 络传输递交。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在岗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 (略) 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本次招标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公示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监理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3本次监理招标拟投入的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4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业绩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 (略) 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 (略) 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7.5本次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10年(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土石坝、堤防、灌渠、闸坝、河道整治)。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 (略) 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同时还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监理合同以及有关验收材料,验收必须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竣工技术预验收、竣工验收等3项验收之一,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验收报告》。
7.6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现修改为“采用90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10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江西省公共 (略) 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会昌县金澳 (略)
地址:会昌县商会大厦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中盈 (略)
地 址: 会昌县月亮湾新区滨江新城3号楼3-S109
联系 人: 郭女士
电 话: 0797-*
招标监督单位:会昌县水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97-*
2024年05月16日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 (略) 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会昌县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会昌支行
2、户名:会昌县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会昌县支行
3、户名:会昌县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会昌支行
4、户名:会昌县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会昌农村 (略) 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