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丰县山洪沟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南丰县山洪沟治理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西省南丰县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县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丰县白舍镇下陂村,南丰县莱溪乡后举村、黄坊村、浆坑村, (略) 山镇,南丰县三溪乡,南丰县白舍镇,南丰县东坪乡田溪村。
2.2 招标规模:约5404.*元,详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2.3 计划工期:2024年04月开工,2025年04月竣工。
2.4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六个施工标。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本次施工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或法人代表证明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其他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 (略) 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 (略) 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 (略) 按要求完成注册账号。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可在江西省公共 (略) 网站(网址http://**)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 (略) 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12日9时30分,施工标的投标人通过江西省公共 (略) 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 (略) 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3在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3、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已履行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4、确定中标人之前,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视为施工单位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4各投标单位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均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否则取消投标资格;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自决定参加本次投标开始,投标单位不能更换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都必须实行押证上岗;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 (略) 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精神,对施工单位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进行考勤打卡。
7.5本次施工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由5名评标专家组成,在开标前24小时内,采用自动语音系统自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产生。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主任委员由技术类评标专家担任。评标委员会分技术商务组和报价组,技术商务组由3名相关技术类评标专家组成,报价组由2名经济类评标专家组成。
7.6中标人在中标公示后必须依规缴纳农民工保障金,未缴纳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签订合同后必须开好农民工专用账户。
7.7申报标段:一个施工单位只能中一个标,前面标段已经排序第一的施工单位不作为后续标段中标人(如一个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且都排序第一时,则按开标顺序在前的标段确定为其预中标标段,该投标人不再进入其他标段的排序,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其他标段的B值计算,开标顺序: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5标段→6标段)。评标或公示期间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单位,该建造师申报的在其它标段同样无中标资格。
7.8根据省水利厅《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二)在 (略) 场行为(10分)”中“(1)履约行为评价(5分)”不进行计算,项目评分标准总分按95分进行评分。
7.9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 (略) -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参与本工程资格审查必须将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特别说明:江西省南丰县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部是南丰县水利局的下属机构,由于该机构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无法办理CA证书。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等内容招标人名称为(江西省南丰县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部或南丰县水利局)的均予以认可。具体实施建设单位为江西省南丰县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 (略) 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省南丰县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部
联 系 人:刘锦超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 (略)
联系人:汪女士
电 话:*
投诉监管机构:南丰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监督电话:0794-*
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标段名称 | 标段划分 | 招标金额(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标段-南丰县甘坊水山洪沟治理项目 | 1标段 | *.63 | 24 |
2标段-南丰县沧浪水山洪沟治理项目 | 2标段 | *.26 | 18.9 |
3标段-南丰县熊坊水山洪沟治理项目 | 3标段 | *.65 | 18.2 |
4标段-南丰县三溪乡三溪水山洪沟治理项目 | 4标段 | *.70 | 15.9 |
5标段-南丰县白舍镇东田水山洪沟治理项目 | 5标段 | *.32 | 15.8 |
6标段-南丰县彭武水田溪村山洪沟治理项目 | 6标段 | *.76 | 15 |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 (略) 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 (略) (略) 南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南丰支行
2、户名: (略) (略) 南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南丰县支行
3、户名: (略) (略) 南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 (略) 南丰支行
4、户名: (略) (略) 南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南丰支行
5、户名: (略) (略) 南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 (略) 南丰支行
6、户名: (略) (略) 南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南丰农村 (略) 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