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地名称: 绛县天清体育公园建设项目施工 1.2工程地点: 绛县城区南部,南侧以涑水河河道为界,东 (略) 、西侧 (略) 、北侧为县城方向 1.3本次招标采取 公开招标 方式。1.4施工时间: 2024年6月25日至2025年6月19日 1.5报价方式: 按机械型号分别报出单价,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价。1.6付款方式:每月 15 日由承租方与租赁方核对后,开具当月机械租赁使用结算书,出租方根据结算金额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承租方根据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支付机械租赁费 70%,工程交工验收后付至 80%,剩余款项于工程完工后当年年底结清(如工程款未到位,付款时间顺延)。机械租赁方每月必须按结算值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我单位不予付款。(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结算单价以不含税单价为准,如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税率根据国家政策调控而自行调整。于政策调整产生的税率风险由*方承担。具体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
2.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 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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