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X射线固定式探伤新建项目 | (略) (略) 东部新区第一街8号 | (略) | 本项目所在厂区位于 (略) (略) 东部新区第一街8号,公司拟在厂区1#厂房(1#厂房为二层建筑,一层层高为10.5m,二层层高13.5m,无地下层)一层新建一间X射线探伤室,并配套建设操作室、暗室、危废暂存间等辅助用房,危废暂存间位于1#厂房一层西侧。探伤室内配套购置1台RT-2005T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为200kV,最大管电流为5mA,属Ⅱ类射线装置。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落实各项辐射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详见环评) | (1)污染因子 本项目的主要污染因子为X射线、臭氧、氮氧化物。 (2)辐射安全防护措施结论 ,本项目探伤室四面墙体及顶棚均以10mm铅板作为屏蔽体。探伤室外尺寸为3.96m(长)×3.2m(宽)×3.14m(高),探伤室南侧墙体为主射线方向。探伤室拟设1扇电动单开平移工件门(敷设10mm铅板),位于西侧屏蔽墙。探伤室屏蔽防护性能可以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的相关要求。 探伤工作场所实行分区管理,划分监督区与控制区。防护门均拟设置门-机联锁装置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室内四侧墙体及操作台均设急停开关,室内外醒目位置设工作声音提示装置及工作状态指示灯和监控装置,探伤室拟配置固定式场所辐射探测报警装置,则探伤室辐射安全防护措施满足相关要求;本项目拟配备2支个人剂量计和2台个人剂量报警仪。 (3)辐射剂量率影响预测结论 经理论预测,本项目X射线探伤机在最大工况运行时,各关注点周围剂量当量率均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6.1中“X射线探伤室墙和入口门关注点最高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不大于2.5μSv/h;探伤室上方已建、拟建建筑物或探伤室邻近建筑物在自辐射源点到探伤室顶内表面边缘所张立体角区域内时,探伤室顶外30cm处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应不大于2.5μSv/h”的要求。 (4)个人剂量影响预测结论 经剂量估算,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与公众成员的年有效剂量低于本项目剂量约束值要求(职业人员≤5.0mSv/a、公众成员≤0.25mSv/a),也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2002)中“剂量限值”要求(职业人员≤20mSv/a、公众成员≤1.0mSv/a)。 (5)非辐射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可通过机械排风系统排出探伤室,臭氧在空气中20~30分钟易分解为氧气,并经排风系统排入大气,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探伤产生的废显(定)影液、洗片废液及废胶片按要求集中存放,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或废弃,对环境影响较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9日(7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4年8月21日
联系人: (略) 环境保护局大气与辐射环境处
联系电话:0576-* 0576-*(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 (略) 108号
邮政编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