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县县城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程 |
| (略) 南县中心城区 | | * |
|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洪少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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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7-12-31 |
| 改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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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雨污分流建设工程、 (略) 修复工程;二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略) 建设工程、 (略) 新建工程、雨水调蓄设施建设、中心城区排渍泵站提质改造工程、县城易涝点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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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 其他措施: 施工粉尘控制措施采取:洒水抑尘、设置围档、盖防尘布等;交通扬尘控制措施采取:做好运输车辆的密封和保洁、设置洗车点、 (略) 面等措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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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生活区设置临时厕所及化粪池, (略) (略)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废水处理措施:工程拟设置沉淀池,工程施工期间,混凝土搅拌、洗车以及施工机械用水等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为减少废水滞留时间,提高沉淀效果,可在废水中投放明矾(KAlSO412H2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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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 | 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或垃圾桶收集垃圾,并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尽量从源头控制和加强施工管理,以减免建筑垃圾的产量,对产生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无法回收的运至暂存场分类堆放,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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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有环保措施: 1)噪声源控制①施工机械应首选符合噪声排放标准的器械,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②设备降噪对于噪声级大的机械设备应安装消声器。拌和系统采用隔声罩或设置隔声屏障。对于振动大的机械设备,采用隔振胶垫或者减振机座。2)敏感目标保护合理安排运输时间,为不影响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的正常休息,夜间22:00~早6:00禁止运输和施工机械作业。施工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禁止鸣笛,限制车速在30km/h以内,以减少对居住环境的噪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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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0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