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科字〔2023〕126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2 (略) 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洪科字〔2023〕96号)(以下简称《通知》),我局于2023年5月5日启动了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经研究,现将《通知》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对于“一、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二)限制对象”中“4.对于2022年度纳入了国家统计部门研发投入统计调查范围却无企业研发投入、研发机构数的企业,不予受理”,其中“研发机构数”填报情况补充解释为:如果企业在统计报表中未填报研发机构数,但在2023年5月5日前企业有经政府部门认定的研发机构(提供相关认定文件),可不受该条款限制。
2.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项目申报截止时间调整为:2023年6月12日24:00,市县科技部门审核截止时间相应顺延(详见附表)。
3.其他项目申报相关事项仍按原《通知》执行。
附表: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项目受理时间
(略) 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1日
附表
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项目受理时间
序号 | 计划 类别 | 项目名称 |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 县区推荐截止时间 | 科室受理截止时间 | 业务咨询 电话 | |
1 | 创新引导计划 | 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 | 2022年度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项目 | 2023年6月12日24:00 | 2023年6月30日24:00 | 2023年7月17日24:00 | 资源配置与管理科* |
电子信息产业企业2022年度研发费用后补助项目 | 2023年6月12日24:00 | 2023年6月30日24:00 | 2023年7月17日24:00 | 资源配置与管理*. 高新技术科*、 创新平台与科技金融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