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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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2,662,5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设计部分报价要求: 1.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无效。 2.最低优惠率20% 3.设计费计费额暂按#.00元计取 ;设计费收费基价:#.25元,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施工图设计费比例:50%。 设计费收费基准价:#.63元。本项目设计部分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计算的设计费收费基准价 80%,优惠率20%。 二、同类业绩、获奖、荣誉等认定时间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为准。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三、本项目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设计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设计计划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设计计划竣工日期: / 施工计划工期:240日历天(投标人可依据企业自身情况另报施工工期,但不得比招标计划工期长,低于招标计划工期的 (略) 有关工期的规定)。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施工计划竣工日期: / 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报告为准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