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合流制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合流制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由故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故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 (略) 合流制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故发改法规【2022】7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故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百分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的建设地点:一标段:中华小区、帝奥家园、沁湖家园、新华小区、翠景小区、中央花园、富邦家园、安居小区、太兴家园、邮电新村、祥瑞小区、御林庄园、恒隆尚城、永康现代城、枫尚奥园;二标段:欣欣家园、美林水岸、龙海园;三标段:迎瑞一期、迎瑞二期;四标段:香湖美地、盛世名城、五户保障房、凤凰花园。
建设内容:对24个老旧小区的排水管线改造,新建雨水管道共16508米,管径D300-D400,采用HDPE管(钢带增强聚*烯双臂波纹管)。其中新建D300雨水管道13585米,D400雨水管道2923米,单篦雨水口675个,砌砖检查井690座,现状雨水口封堵560座,八字排出口6座。本项目分四个标段进行招标,其中:一标段:中华小区、帝奥家园、沁湖家园、新华小区、翠景小区、中央花园、富邦家园、安居小区、太兴家园、邮电新村、祥瑞小区、御林庄园、恒隆尚城、永康现代城、枫尚奥园;二标段:欣欣家园、美林水岸、龙海园;三标段:迎瑞一期、迎瑞二期;四标段:香湖美地、盛世名城、五户保障房、凤凰花园。
计划工期:一标段:100日历天;二标段:70日历天;三标段:70日历天;四标段:70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2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是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投标,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若在前一个标段中标,仍可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此单位为中标候选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单位,请于2023年5月7日上午9时00分时至2022年5月12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之间任意时段登*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具体流程请打开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首页,在“操作流程”栏目查看投标人操作流程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电子文件为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并仅作为事后必要的存档使用。
5.4开标地点为故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略) 政府采购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故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故城县郑口镇顺达西路
联 系 人: 樊淑静
电 话:03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东灿 (略)
地 址: (略) 桃城区红旗大街1409号未来资产大厦
联 系 人:张冬冬
电 话:0318-*
8.郑重公告
为贯 (略)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故城县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 (略) 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