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县狮泉河镇加木村林卡经济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噶尔县狮泉河镇加木村林卡经济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S*6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噶尔县狮泉河镇加木村林卡经济建设项目已由噶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噶发改字(2024)0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噶尔县狮泉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招标人为噶尔县狮泉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 西藏晨源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阿里地区噶尔县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319.08平方米。拟建大型林卡木屋共1栋84.57平方米;拟建中型林卡木屋共15栋530.40平方米,拟建小型林卡木屋共14栋269.54平方米;拟建大型帐篷共3栋180.00平方米;拟建中型帐篷共5栋120.00平方米;拟建小型帐篷共5栋 60.00平方米;拟建管理用房 74.47 平方米;拟建木栈道 2704.00平方米;拟 (略) 5216.00平方米、小桥2座;入口原有门柱维修(新作乳胶漆彩画)320.00平方米,入口门柱维修(新作外墙乳胶漆)300.00平方米,原六角亭装饰维修2座;树木移栽1项;室外供电系统1项;购置成品厕所2组、垃圾桶25组等。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 期:240天。
2.6标段划分:无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施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8日23时00分至2024年3月 25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http://** )自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10时30分。
6.2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其它要求
7.1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略) 管[2019]38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略) 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2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在中标后需到达施工管理现场履职。并进行实名制现场管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噶尔县狮泉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阿里地区噶尔县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晨源 (略)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略) (略) 康卓4栋3-1-1
邮 编:*
西藏晨源 (略)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