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略) 重整投资人
第二次招募公告
四川省普 (略) 于2024年6月18日作出(2024)川3428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 (略) (以下简称“ (略) ”)的重整申请一案,并于2024年6月28日作出(2024)川3428破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 (略) 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4年10月12日,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和四川管协破 (略) 面向社会发布了《四川 (略)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在招募公告要求的时间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了报名材料和重整计划(草案)并缴纳了重整保证金。在招募公告报名期满后,又有一家新的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了报名材料并缴纳了重整保证金。
为保障意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2024年12月18日,管理人向四川 (略) 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提交了收到的《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
为尽快推进重整程序,维护债权人等各方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具体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 (略) 概况
(一)基本情况
(略) 设立于1997年12月23日, (略) 场 (略) 批准设立,企业类型: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8A,法定代表人:范春雷,注册资本:*.*万人民币,住所地:普格 (略) 181号,经营范围:鸡精及其它调味品、饮料、各类食品、新型保建品生产、销售,农副产品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略) 其前身为 (略) (中港合资)、四川普格 (略) (其前身为普格县国营味精厂, (略) 改制设 (略) )。企业自1987年创业发展以来,开创了中国鸡精行业的先河,创立“豪吉牌”鸡精。 (略) 是从普格县发展起来的一家国内知名调味品企业,其主打产品“豪吉鸡精”一直都受到国内及部分国家消费者及餐饮业的青睐。2002年2月, (略) (略) 合作,成立中外合资 (略) (以下简称“豪吉食品”)。
(略) 作为中国鸡精行业的开创者,发展至今,其主导产品“豪吉鸡精”先后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绿色食品”等殊荣,是本行业率先通过ISO*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业之一,同时也是本行业鲜有的C标志(计量免检)企业。2005年被评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同年成为国家农业部首批全国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其参股企业-豪吉食品主导产品于2011年在本行业首家通过中国民贸促进会“清真食品”认证。目前豪吉食品拥有三个生产工厂,产品有豪吉鸡精、豪吉松茸精、豪吉味精、全乐鸡精、藤椒油等,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和东南亚部分国家。2006年底,豪吉食品正式开始出口业务,产品销往南非、印尼、菲律宾、斯里兰卡等多个国家,其出口产品主要有调味鸡精、炖煮调味料和颗粒调味料。经过了二十多年的努力,豪吉 (略) 场已占有一席之地,连续十余年在凉山州外贸出口额中排名第一,四川省食品单品出口名列前茅,成为凉山州招商引资的成功典范。
(二)出资结构
出资人姓名 | 注册资本 | |
金额(元) | 持股比例 | |
严俊波 | 63,* | 29.88% |
朱利明 | 2,* | 1.24% |
四 (略) | 146,* | 68.88% |
合计 | 212,* | 100.00% |
(三)审计情况
根据四川兴良信会计 (略) 出具的川兴会审字[2024]251号《四川 (略) 破产重整财务状况专项审计报告》: (略) 截至审计基准日资产总额为150,* 元。
(四)评估情况
根据四川 (略) 出具的川中联评报字(2024)第36号《四川 (略) 拟破产重整所涉及的四川 (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确定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 (略) 的资产评估值为239,*(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
(五)主要资产情况
1、长期股权投资。 (略) 对外投资为: (略) (持股比例:20%),四川川商 (略) (持股比例21.7881%),四川 (略) (持股比例6.25%),深圳 (略) (持股比例10%),四川东方主 (略) (开办资金捐赠比例66%)。
2、固定资产。 (略) (略) (略) 12号的一套房产,建筑面积163.36平方米,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四川豪吉食品(集团) (略) (原名)名下。
(六) (略) 负债情况
截 (略)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 (略) 债权人申报债权总金额为13,414,*,其中本金 9,034,*,利息及违约金等4,379,*。经管理人初步审查:
1、认为成立的11户,总额为人民币4,552,*。其中,税收债权共1笔,总额为人民币20,*;普通债权共11笔,总额为人民币4,086,*;劣后债权4笔,总额为人民币 445,*。
2、认为暂缓确认1户1笔金额5,950,*。
3、认为不成立1户1笔,金额2,240,*。
一债会后管理人对职工债权再次进行了复核,并对初步调查的职工债权进行了调整。初步调查的职工债权为9,*,经复核,确认的职工债权为8,*,列入普通债权的为1,*。
如后续因债权异议、诉讼或者其他债权人补充申报等原因致使债权确认金额发生变动的,管理人将及时修改、调整。最终负债以管理人 (略) 裁定为准。
以上数据为初步审计、评估及债权审核结果,意向投资人需充分注意并考虑不确定债务可能导致的风险。
二、重整资金
2024年12月18日,管理人向四川 (略) 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并表决,经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因此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投入的重整资金应高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并表决的重整计划(草案)的重整资金,即意向投资人投入的重整资金应高于1.5亿元。
三、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及商业信誉的法人、合伙企业、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在信用中国失信名单中。
(三)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
(四)意向投资人应具备 (略) 重整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五)意向投资人同意 (略) 和管理人的依法监督,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六)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情况认为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评审程序
(一)报名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年1月8日17时前将报名材料装订成册现场提交或邮寄给管理人。
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一式两份,均需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材料具体包括:
1、报名意向书(包括作出报名参 (略) 投资的真实意思表示)。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
4、意向投资人系企业法人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现行有效的企业章程复印件、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同意参与本次重整招募投资人活动的决议原件。
5、意向投资人的经营情况及资信情况说明。
6、保密承诺函:承诺对于在参与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中(包括但不限于尽职调查、与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或者其他参与方进行接洽和交流等活动)而知悉的债务人的商业秘密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或制定方案使用外,不得另作他用,不得将此商业秘密和资料泄露给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参与投资的资格。
7、其他管理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
8、意向投资人需缴纳重整保证金,保证金*元人民币(不计息)。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年1月8日17时前将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四川 (略) 管理人
账号:2320 6326 3910 0124 931
开户行:中国 (略) 凉山航天城支行
行号:*
9、在2024年10月12日管理人发布招募公告至发布本招募公告前已有2家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了报名材料以及缴纳了重整保证金。因此在本招募公告发布后,前期已提交了报名材料、缴纳了重整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若愿意继续参与报名意向投资的招募,可以不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重整保证金;若不愿意继续参与报名意向投资人的招募,须在本次招募公告报名截止前2日(即2025年1月6日17时前)向管理人书面提出。
(二)重整保证金的退还机制
1、意向投资人未被遴选确认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正式遴选结果产生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缴纳的保证金。
2、如果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其缴纳的重整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重整投资的履约保证金。 (略) 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
(1)若投资人按照约定进度付款,则重整投资的履约保证金将转化为最后一笔投资款;
(2)若投资人不按照约定进度付款,管理人可据此终止其重整投资权,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其承担因违约造成的一切后果。没收的保证金汇入破产程序“资金池”,优先用于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支出。
(三)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符合资格条件且缴纳重整保证金的,如需 (略) 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将予以协调配合。意向投资人对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取的资料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同时对调查结果及风险承担全部责任。
(四)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重整计划(草案)》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年1月8日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重整计划(草案)》一式五份,《重整投资方案》/《重整计划(草案)》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报价(重整资金)、资金安排、资金来源、重整(交易)形式、债务清偿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偿债资金来源、数额、期限或担保条件等)、经营方案、后续投资方案等,确保方案具有可行性且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五)评审、遴选并确定重整投资人
《重整投资方案》/《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届满,如果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则将通过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遴选工作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评审时间和地点由管理人另行进行通知),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各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重整计划(草案)》的投资报价、资金安排、资金来源、重整(交易)形式、债务清偿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偿债资金来源、数额、期限或担保条件等)、经营方案、后续投资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排名,评审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企业的重整投资人,其他意向投资人根据打分排名依次作为备选重整投资人。
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其提供的《重整投资方案》/《重整计划(草案)》具有可行性的,确定其为重整投资人。
(六)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1、重整投资人应在《重整计划(草案)》经四川省普 (略) 裁定批准之日起七个自然日内与管理人、 (略) 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2、在《重整计划(草案)》经四川省普 (略) 裁定批准后,如重整投资人因重整投资人主体发生变化,即拟以新的投资人参 (略) 的后续重整及出资等事项的,原重整投资人须对变更后的新重整投资人在履行上述《重整计划(草案)》、《重整投资协议》中的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并作出书面承诺。
(七)重整方资格最终确认
1、管理人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2、《重整计划(草案)》 (略) 裁定批准的,重整投资人正式成 (略) 重整方。
五、招募时间及联系方式
招募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月8日17时止
报名地址: (略) (略) 益州大道北段773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A座809号
招募联系人:王雯姬(电话:*)
六、重要提示
本次招募对意向投资人需要的,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数据、资料、凭证等内容,涉及政策、 (略) 的商业秘密,如果意向投资人需要了解,可与管理人进行咨询。
七、特别说明
(一)本次招募公告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二)管理人不对本招募公告披露内容承担保证责任,本公告所列数据均为阶段性调查和评估数据,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使用。
招募公告不能代替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除参考本公告内容外,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意向投资人报名并决定投资的,视为接受招募公告各项要求,同意 (略) 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且不构成要约。
(四)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四川 (略) 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