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华建材(安徽)有限公司预制混凝土制品产业化升级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
拟批准环评报告表项目
项目名称: 预制混凝土制品产业化升级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繁昌区新港镇建华建材(安徽)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 建华建材(安徽)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安徽 (略) 公示时间 2024.1.22-2024.1.26
项目概况: 该项 (略) 繁昌区新港镇建华建材(安徽)有限公司厂区内,为了进一步满足企业发展需求,建华建材(安徽)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0万元于现有厂区内对现有的预制混凝土制品进行产业化升级及改扩建,购进装配式构件自动化生产线、模具、模台等设施设备,建设磨细砂设施设备,项目 (略) 繁昌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繁经信[2022]136号)。该项目已建成,属于未批先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执行到位,同时现有2台燃煤锅炉已完成提标改造整改。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实行雨污分流,车辆冲洗废水经现有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繁昌区新港镇污水处理厂,尾水达标排入高安河。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0要求。做好烘干废气收集处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限值重点区域要求。落实装卸、球磨、筛分工序废气的收集处理。精品预制构件上料工序排放的颗粒 (略) 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无组织执行表2排放限值要求。磨细砂球磨、选粉工序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应选用低挥发性水性脱模剂。
(三)强化噪声管理。通过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强化生产管理和建设建设声屏障等降噪措施,使得本项目运行后昼间和夜间东、南、西侧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北侧达4类标准要求。敏感点鲁湾村需满足2类区标准要求。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炉渣、废混凝、废模板、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外售,废脱模剂桶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有关部门意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驻繁昌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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