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 (略) 梁平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 (略) 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梁平发改发〔2023〕8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梁平区 (略) ,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市级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梁平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 (略) 梁平区龙门镇、礼让镇、聚奎镇、七星镇、梁山街道。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2.*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亩。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元
2.4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工程施工、项目运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施工部分: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图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田块整治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 (略) 工程、竣工图编制、配合竣工验收、档案移交、质量保修以及配合办理新增耕地指标验收入库。
(2)运营部分:负责项目的运营,按照招标人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促进项目区产业发展提档升级,带动周边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和持续稳定增收。根据现有设计文件并结合运营方案,对项目重大技术问题的方案提出优化建议,对设计变更提供技术咨询,完成招标人安排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优化工作。
2.5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运营期限:3年。
2.6标段划分(如有): /
2.7其他: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单位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即施工1家,运营1家),牵头单位为负责施工工作的单位。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招标人: | (略) 梁平区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忠 (略) |
地址: | (略) 梁平区梁山街道马房街28号 | 地址: | (略) 忠县忠州街道十字街二巷26号 |
联系人: | 罗东 | 联系人: | 张秋华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