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0万台新能源汽车空调电动压缩机建设项目 | 艾斯科智控设备(长兴)有限公司 | (略) 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天赢路 | 艾斯科智控设备(长兴)有限公司拟投资20550万元,购 (略) (略) 林城镇工业集中区天赢路购置面积为13667m2的工业用地,新购置注塑机、天然气熔化炉、压铸机、油压机、酸洗、电泳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形成年产30万台新能源汽车空调电动压缩机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从源头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项目注塑、灌封固化废气分别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排放限值要求,沿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熔化、压铸废气分别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关于印发<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治气办[2021]20号)、《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相应排放限值要求,沿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抛丸粉尘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相应排放限值要求,沿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酸雾废气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排放限值要求,沿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电泳烘干废气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关于印发<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治气办[2021]20号)相应排放限值要求,沿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站恶臭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排放限值要求,沿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表面处理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纳管排放,纳管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 2013)中的相应标准,pH值、氟化物纳管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总铁纳管执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 (略) 政污水管网,送长兴 (略) 处理达标排放。企业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塑料次品、废边角料、废钢丸、一般废包装材料、机加工集尘、废滤材及废树脂收集后出 (略) ;铝灰渣、收集的浮油及滤渣、回收系统废滤材、废切削液、磨削液、沾染切削液等金属屑、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抹布及手套、槽渣、废油桶、废油漆桶、其它废包装材料、含漆渣集尘灰、废超滤膜、污水站污泥、废灯管等危险固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委托活性炭再生中心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
2 | 湖州 (略) 精密合金线材深加工技改项目 | 湖州 (略) | 长兴县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长兴分区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 | 拟总投资10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新增极细线高速退火涂锡机、精密拉丝机、高速绞线机等设备,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具备新增年产新能源高精密耐腐极细线材600吨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涂锡废气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沿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分别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与浓水一起纳管,纳管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应 (略) 政污水管网,送长兴李家巷新世纪污水处理达标排放;清洗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企业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一般包装材料、次品、锡渣收集后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包装物、废油桶、废拉丝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理;废滤膜/芯、废分子筛、制氮机废滤芯与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