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Ⅱ类投标人近 5 年(指 2019 年 10 月 01 日至 2024 年 09 月 30 日下同)的已完工程(指交易系统交通用户库采集的交工日期在前述时间内的工程)业绩应同时满足,现调整为:业绩要求:Ⅱ类投标人近 5 年(指 2019 年 10 月 01 日至 2024 年 09 月 30 日下同)的已完工程业绩应同时满足。其他内容不变。相关补遗文件请至用户系统进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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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邦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