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集美(清流)共建产业园小微双创基地消防维保项目 | ||
品目 |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单位 | 清流县金 (略) | ||
行政区域 | 清流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11日 10:04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福建 (略) (地址:清流县北山路荣昌小区9栋132)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9月12日至2023年09月1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朱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清流县金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龙津镇城南工路2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姓名: 黄先生 电话:183-5088-853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建阳区祥云路39号万达中央华城45幢6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 小朱 联系电话: * |
项目概况
集美(清流)共建产业园小微双创基地消防维保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 (略) (地址:清流县北山路荣昌小区9栋13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5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WCQL*
项目名称:集美(清流)共建产业园小微双创基地消防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数 量 | 技术要求 | 最高限价(元) | 保证金 (元) |
1 | 1-1 | 集美(清流)共建产业园小微双创基地消防维保项目 | 1项 | 详见第三章“谈判内容及技术要求” | 66200.00 | 1000.00 |
服务期限:一年。 | ||||||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付款方式:服务期结束后由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100%。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凡购买了谈判文件并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供应商或制造商,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1)供应商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3)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需)。
2.供应商在投标时 (略) 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备案,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质。
3.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4.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提供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2)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3)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查询网址);
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 (略) ;
(3) (略) 直接或间接持股50% (略) 。
6.供应商不得与本次采购项下设计、编制技术 (略) (略) 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供应商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根据明财购【2021】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
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应是清晰的,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时 (略) 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备案,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2日 至 2023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 (略) (地址:清流县北山路荣昌小区9栋132)
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 (略) 购买谈判文件,若有异地购买谈判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 (略) 电子信箱(*@*q.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谈判文件发送事宜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5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 (略) (地址:清流县北山路荣昌小区9栋132)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5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 (略) (地址:清流县北山路荣昌小区9栋13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流县金 (略)
地址: (略) 龙津镇城南工路27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 黄先生 电话:183-5088-8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建阳区祥云路39号万达中央华城45幢601
联系方式:联系人: 小朱 联系电话: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朱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