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春达新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砂石加工及水泥稳定碎石级配基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本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春达 (略) 砂石加工及水泥稳定碎石级配基层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 (略) 春达 (略)
建设地点: (略) 沙湾区葫芦镇葫芦坝村14组14号
建设内容:保留项目所在地遗留2栋2层砖混建筑作为项目员工生活使用,新建砂石加工厂,项目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约8500m2,选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及生产系统,包括:给料机、破碎机、整形机、筛分系统、洗砂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压滤系统、成品料输送设备等,主要用于砂石加工及堆放,项目年产砂石*吨。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1、验收文本
2、验收意见
3、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公示时间:2024年07月08日-2024年08月0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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