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 (略)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已于2024年2月29日结束,那么错过了集中参保缴费期的人员该如何参保呢?
看看我们的政策规定吧!
未在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期办理参保缴费的居民,待遇等待期为6个月,参保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当月起满6个月后至当年12月31日;7月1日以后参保的,当年不享受医保待遇;其中,下列情形人员待遇享受期按以下规定执行:
(1)在3月31日前续保的,待遇享受期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新出生婴儿,出生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
(3)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年(含2年)及以上的,由职工医保转为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在中断职工医保缴费3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的,从缴费当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中断职工医保缴费3个月以上参加居民医保的,待遇享受等待期为6个月。
办理方式
一、缴费申报
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缴费的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窗口、镇(街道)、村(社区)医保便民服务窗口申报缴费。
二、参保缴费
关注“ (略) 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后,点击菜单“医保服务”—“医保缴费”,点击“缴费”,再点击“ (略) 电子税务局”,进入社保缴费页面。在弹出来的页面中,按照系统提示,输入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发送验证码后输入进行登录操作。
登录成功后,系统将返回社保缴费主页面,点击“缴费”,弹出身份信息填写页面,系统会自动带出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则点击“下一步”,进入参保信息选择页面。
进入参保信息选择页面后,勾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点击“下一步”,选择“核定缴费”。
确认当前选择的缴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进入支付页面,选择“微信支付”点击“确认缴费”就完成了。
咨询热线
税务部门:12366
各区(市、县)医保参保服务热线
旌阳区:0838-*
罗江区:0838-*
(略) :0838-*
(略) :0838-*
(略) :0838-*
中江县:0838-*
来源: (略) 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