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资审公告
- 2补充通知
- 3开标记录
- 4候选人公示
- 5交易结果公告
塔头七期项目出让地块二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2023-07-17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塔头七期项目出让地块二配套道路工程(施工)已由 (略) 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榕晋发改基[2023]10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略) (略)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略) (略)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城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晋安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包含两条道路(二化巷与二化支巷),二化巷起于化工西路,止于现状塔头路,起止桩号为浦AK0+036~AK0+414,道路全长378米,红线宽度12-14米。二化支巷起于长乐北路,止于二化巷,起止桩号为BK0+015~BK0+120,道路全长105米,红线宽度12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二化巷起于化工西路,止于现状塔头路,起止桩号为浦AK0+036~AK0+414。二化支巷起于长乐北路,止于二化巷,起止桩号为BK0+015~BK0+120;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工程、边坡防护工程、排水管道(雨水、污水)、给水管道、电气及照明、通信管道、交通电气、交通及安全设施、绿化及建筑等。本项目中路缘石、检查井全部采用预制混凝土构件。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不超过25 (略) 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240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二化巷桩号AK0+0-AK0+120段管道、人行道、沥青底层等施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 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略) 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市政工程类))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投标时,未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投标。③按招标文件规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网络递交。④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7-18 09:00:00 至 2023-07-24 17:00:00 通过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保电子保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08-14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群众路198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 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城 (略)
地址: (略) 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邮编:*
电子邮箱:*@*26.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 何工、李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仓山区东部新城商务办公中心区
联系电话:059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略) 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 (略) 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