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由于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问题及根据该项目建设内容为标准化厂房属工业建筑,现将源潭特色小镇工程-创业园标准化厂房三期工程施工(项目编号:H3GC24A01G091)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原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项目经理业绩评分标准修改为: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投标人业绩 | 2.5分 | 自2019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之日(不含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提供均可)具有单项合同额不低于*元(或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每提供1个得2.5分,满分2.5分。投标人业绩如和项目经理业绩为同一业绩的不重复计分。 |
项目经理业绩 | 2.5分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提供均可)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单项合同额不低于*元(或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每提供1个得2.5分,满分2.5分。投标人业绩如和项目经理业绩为同一业绩的不重复计分。 |
二、原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1.2款修改为:1.2 安全文明施工费:详见《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1期)》【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18aqzb格式)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为准】。
三、原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调整安徽省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建标〔2021〕42号)”均修改为“《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1期)》”。
四、除上述澄清内容外,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公告、澄清公告(二)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澄清公告、澄清公告(二)与本澄清公告(三)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三)为准。本澄清公告(三)作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皖国 (略)
2024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