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打造具有南谯特色的集成电路产业集群,区经信局起草了《南谯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九条(征求意见稿)》,现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3年5月26日——2023年6月24日。
联系人:梁月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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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九条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做大产业规模、做强细分领域,打造具有南谯特色的集成电路产业集群,特制定本政策。
一、适用范围
本文所称企业或项目是专门从事集成电路领域(包括EDA工具、逻辑电路、存储器、特色工艺半导体、宽禁带半导体、微机电系统与智能传感器、基础电子元器件、Mini/Micro LED、OLED、激光显示等)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装备与材料等研发、生产、公共服务的企业,且企业工商注册、纳税地、经营场所均在南谯区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主要内容
(一)加快产业集聚发展
1.对新落户区内的集成电路项目或企业,在享受招商引资普惠政策外,按照不重复原则,给予以下补助:
①固投补贴
设计类:购置房产的,可以给予购置房产总额的10%补贴。
制造类:租赁厂房的,投资额在5亿元以下的,可以给予不超过实际设备投入的10%补贴;投资额在5亿元及以上的,可以给予不超过实际设备投入的15%补贴;政府代建的,投资额在5亿元以下的,可以给予不超过实际设备投入的15%补贴;投资额在5亿元及以上的,可以给予不超过实际设备投入的20%补贴;征地自建的,投资额在5亿元以下的,可以给予不超过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15%补贴;投资额在5亿元及以上的,可以给予不超过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20%补贴。
②装修补贴
设计类:免费提供满足拎包入住条件;购置房产的,可以给予不超过装修总额的60%补贴。
制造类:租赁园区企业厂房的,投资额在5亿元以下的,
可以给予不超过实际装修金额的30%补贴;投资额在5亿元及以上的,可以给予不超过实际装修金额的40%补贴;租赁园区标准厂房的,投资额在5亿元以下的,可以给予不超过实际装修金额的60%补贴;投资额在5亿元及以上的,可以给予不超过实际装修金额的80%补贴;征地自建及政府代建的(代建内容不包括装修),投资额在5亿元以下的,可以给予不超过实际装修金额的25%补贴;投资额在5亿元及以上的,可以给予不超过实际装修金额的40%补贴。
③租金补贴
制造类:租赁园区企业厂房的,投资额在5亿元及以上的,可以给予不超过实际租金的50%补贴;租赁园区标准厂房及政府代建的,可以给予不超过实际租金的100%补贴;补贴期一般不超过5年。
以上政策须在项目签约时承诺达到约定经济效益及经营年限的前提下方可享受。
2.对已落户区内的集成电路企业,鼓励企业扩大投入。购买核心设备(单一设备原值 20 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上的,按其年度实际支付费用给予15%的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3.发挥产业基金引导作用,通过产业引导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为集成电路产业链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二)支持企业规模发展
4.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的集成电路制造、封装测试类企业,经认定后,分别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集成电路设计(含EDA、IP,下同)、第三方服务平台以及装备、材料、智能传感器和模组制造类企业,经认定后,分别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以上所有奖励执行晋档奖励不补差。
(三)支持企业研发创新
5.集成电路企业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开展多项目晶圆(MPW)流片,按照流片费用7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年度补助总额最高300万元。集成电路企业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开展首轮全掩膜(Full Mask)工程流片,按照掩模版制作费用50%给予补助,其中对工艺制程大于28nm的,年度补助总额最高300万元;对工艺制程小于等于28nm的,年度补助总额最高800万元。每家企业年度补助总额最高1000万元。
6.对购买EDA工具软件(含软件升级费用)的企业在南谯开展研发活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或平台年度补助总额最高500万元。对租用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 EDA工具软件的企业,按照实际发生费用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或平台年度补助总额最高100万元。对在南谯从事集成电路EDA工具研发的企业,按照研发年度投入30%进行补助,年度补助总额最高2000万元。
7.对IDM企业依托自身核心技术, (略) 级主管部门认定的新产品,每开发一种新产品奖励50万元,每家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300万元。
(四)鼓励产业联动资源共享
8.支持集成电路企业采购非关联集成电路企业自主研发生产的芯片、设备、材料等产品;或开展晶圆功能性、可靠性、兼容性测试(含中测、成测)、失效分析、封装等业务,对符合条件的,按年度发生业务量的10%奖励采购方,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五)注重引进产业英才
9.对集成电路产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工资性收入50万元(含)以上(纳税4万元以上)、150万元(含)以上的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实行“按薪定才”分 (略) D类、C类人才。上年度工资性薪酬200万元(含)以上的,不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限制,认定为C类人才。层次认定后, (略) 新时代“满天星人才计划”规定的政策,兑现相应层次人才补贴。
三、其他
(一)如本政策与其他同类政策意见有重复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略) 、市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特别重大项目,给予“一事一议”综合扶持。
(二)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委组织部等部门可结合本政策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三)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