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22日拟作出的泸州市龙马潭区第二人民医院住院部与医技楼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 系 人:张晓美
联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 (略) 龙马 (略) 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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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1 | (略) 龙马潭区 (略) 住院部与医技楼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 (略) 龙马潭区 (略) 113号 | (略) 龙马潭区 (略) | 四川中 (略) | 项目位于 (略) 龙马潭区 (略) 113号,在4亩用地上,利用已完成基本建 (略) 楼改造建成一栋地上四层,地下一 (略) 楼,建筑面积约6000m2, (略) 床位150床,配套相应设施购置。同时对部分楼房进行改建,改建内容包括门诊楼加装电梯、住院部管道安装、 (略) 楼顶层500m2的病房改造为精神科病房(原床位数不变),将原不合规范的化粪池拆除重建等,面积约2000m2,购置医疗、信息化等设施设备。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医 (略) 污水处理站收集处理后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 (略) (略) ,最 (略) 城东污水处理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有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治疗室产生的医疗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医废暂存点和生活垃圾暂存间产生的异味等。原项目设置一台100kW的柴油发电机及两个独立供电系统,原项目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过自带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原项目锅炉采用空气能锅炉,不使用天然气等燃料,不涉及锅炉废气。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项目平面布置,合理布置噪声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定期维修保养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原有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医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医疗废物经收集后送至医疗废物贮存库暂存,由四川 (略) 统一收集处理,医疗废物临时处置协议见附件, (略) 区内设置有危险废物贮存库,保存并记录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至垃圾库暂存,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