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江西赣能上高2×1000MW清洁煤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查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摘自环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8日-2023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1-*
通讯地址: (略) 洪都北大道1131号(*)
项目名称 | 江西赣能上高2×1000MW清洁煤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上高县芦洲乡 |
建设单位 | 江西 (略) |
环评机构 | 国电环 (略)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规模为2台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及配套设施;项目投产后年发电量100×108kWh,年供电量96×108kWh,全厂热效率48.1%,厂用电率4.08%。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2×2747t/h超超临界二次中间再热锅炉、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中间再热凝汽式汽轮机、2×1000MW静态励磁发电机等主体工程;供排水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化水处理系统、除灰渣系统等辅助工程;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铁路专用线、取水设施及取水管线等配套工程;事故灰场、输煤系统、贮煤场、干灰库、渣仓、危废暂存间等贮运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万元,占总投资的13.10%。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 1.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锅炉烟气、碎煤机室、转运站、灰库、渣仓、石灰石仓、原煤仓等废气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柴油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煤场、翻车机室的无组织废气等。废气污染物主要包括颗粒物、SO2、NOx、汞及其化合物、氨、氯化氢、非*烷总烃等。 (1)锅炉烟气 本项目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SCR脱硝+低温静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进行处理,不设烟气旁路,氨逃逸率低于2.28mg/m3,尾气经一座高240m、单筒内径8.0m的双管集束烟囱(DA001、DA002)排放,外排颗粒物、SO2、NOx浓度可满足《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号)中新建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要求,汞及其化合物可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表1限值,氨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并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中氨逃逸规定要求。 (2)碎煤机室、转运站、灰库、渣仓、石灰石仓、原煤仓废气 本项目1座碎煤机室、4座转运站、1座石灰石储存及磨制车间、12座原煤仓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塑烧板除尘器处理,3座干灰库、2座渣仓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23根高14m~56m排气筒(DA003~DA025)排放,外排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产生场所主要为煤场、翻车机室、盐酸、柴油等储罐区呼吸废气。煤场除预留的出入口外,采用全封闭结构,输煤廊道也为全封闭;各类储罐均密封设置,进料时采用装车臂装车管道对接,进料完毕后及时关闭阀门;厂区运灰道路采取定期喷水、限制车速、及时清扫等措施;并通过采取加强生产管理及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厂区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颗粒物、非*烷总烃、氯化氢等污染物的厂界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在线监测 在锅炉烟囱(DA001、DA002)上安装2套在线监测设施,监测因子包括SO2、NOX、颗粒物、烟温、湿度、烟气量、含氧量等,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5)碳减排措施 本项目碳排放源主要包括:化石燃料燃烧、脱硫过程及使用购入电力的CO2排放等。项目机组选型采用622℃二次再热机组,并采用烟气余热深度梯级利用方案,利用置换出的空预器旁路烟气加热高压给水和凝结水,节约抽汽量,提高机组热效率,减少燃料煤消耗;脱硫系统控制吸收塔液气比、塔内烟气流速、停留时间等,减少脱硫剂石灰石粉用量,减少脱硫过程CO2排放量;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数据管理台账和报告等管理制度,加强减污降碳管理。通过采取一系列节能措施以实现生产中各个环节的节能降耗,促进减排降碳。 项目建成达产后,外排有组织废气中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103.79t/a、SO2895.77t/a、NOx874.78t/a、汞及其化合物158.23kg/a、氨66.48t/a。 根据报告书测算,预计二氧化碳排放量合计*.59t/a(校核煤种为*.40t/a),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为0.79766tCO2/MWh(校核煤种为0.79521CO2/MWh)。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过滤器和超滤反洗排水(83m3/h)、凝结水精处理再生废水(8m3/h)、反渗透排水(173m3/h)、锅炉补给水处理酸碱废水(1m3/h)、含煤废水(20m3/h)、含油废水(1m3/h)、脱硫废水(30m3/h)、循环冷却水排水(532m3/h)和生活污水(0.6m3/h)等。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pH、CODcr、BOD5、NH3-N、总磷、SS、石油类、硫化物、Pb、Hg、Cd、As等。各废水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处理的原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过滤器和超滤反洗排水主要污染物为SS,进入循环水排水处理澄清池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凝结水精处理再生废水、锅炉补给水处理酸碱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和SS,排入工业废水处理站,采用“pH调整+絮凝+澄清”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要求进入复用水池回用;反渗透排水主要污染物为盐分,厂内回用于脱硫工艺水;含煤废水汇集到煤水处理站的沉煤池内,然后经煤水提升泵送到电子絮凝煤水处理装置处理,出水进入回收水池,回用于输煤系统冲洗;含油污水汇入污油池,经隔油池初分,然后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废水回用于煤场喷洒;脱硫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硫化物、Pb、Hg、Cd、As等重金属,经过“氧化+中和+沉降+絮凝+澄清”预处理后,再采用“低温烟气浓缩+高温烟气蒸发干燥”技术进一步深度处理,实现脱硫废水零排放;生活污水经管网收集后,采用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满足复用水要求后排到复用水池,回用于厂区道路冲洗及绿化用水等。本项目循环水冷却水排水作为锅炉补给水水源,经脱盐处理后清液用于锅炉补给水,含盐浓液用于脱硫系统补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汽轮机、发电机、冷却塔、汽动给水泵、送风机、引风机、空压机及各类水泵设备噪声,其等效连续A声级值在80~130dB(A)范围。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吸声、隔声,于冷却塔西侧围墙设置声屏障高7m,长约585m,冷却塔东侧围墙设置声屏障高7m,长约215m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项目取水泵房采用半地下式(水泵安装在地下-2.8m)钢筋混凝土结构,泵房为封闭建筑,可有效隔声降噪,此外,在泵房外四周加设2m高实体围墙,进一步隔声降噪效果,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取水泵房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铁路专用线在采取控制车速、优先考虑低噪声环保型车辆、加强维护与管理的等措施后,铁路外轨中心线外昼、夜间噪声可满足《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8-90)修改方案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的标准限值,距外轨中心线30m处昼、夜间噪声可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 10070-88)工业区、混合区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催化剂(HW50,280m3/a)、废油泥(HW08,5t/a),废铅酸蓄电池(HW31,110只/a)、废油漆桶(HW49,50只/a)、废矿物油(HW08,8t/a)等危险废物;脱硫废水处理污泥(80t/a)暂按危废管理;锅炉炉渣(设计煤种78500t/a,校核煤种92300t/a)、锅炉飞灰(设计煤种*t/a,校核煤种*t/a)、脱硫石膏(设计煤种*t/a,校核煤种*t/a)、化水站更换的废树脂(2t/a)、原水处理污泥(125t/a)、工业废水处理污泥(450t/a)、生活污水处理污泥(20t/a)、废布袋(0.2t/a)等一般固体废物;以及生活垃圾(30t/a)等。 各类危险废物均委托有相应危废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脱硫废水处理污泥根据危险废物鉴别结果进行规范处置;灰渣和脱硫石膏全部外售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运至事故灰场分区堆放贮存,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等交具备处理能力单位回收处置,废水处理系统产生 (略) 政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项目在厂区设1个420m2的危废暂存库,储存废脱硝催化剂、废矿物油、废润滑油、废铅酸蓄电池和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暂存周期为365天;危废库均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 项目新建3个1600m3灰库(满足本项目2台锅炉24h排灰量的储存),新建3个150m3渣仓(满足本项目2台锅炉14h产渣量的储存),新建1座11040m3石膏库(满足本项目3天石膏产生量的暂存),厂区东北侧1225m2检修间材料库兼做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用于暂存废布袋、废树脂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设施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 本项目产生的废脱硝催化剂、废矿物油和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脱硫废水处理污泥根据危险废物鉴别结果进行规范处置。厂内建设有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进行收集、运输、厂内暂存,最终交由具备相应种类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最终处置。 5.生态影响的防护和保护措施 针对本期工程约242m供水管线位 (略) 级湿地公园内(该范围被划定为生态保护红线),通过采取施工前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减少临时占地;湿地公园内严禁设置取土场、弃渣场,施工营地、建材堆场、沙浆拌场等须远离地表水体,严禁将油料、化学品等建材堆放在水体附近,施工污水需经过处理后回收利用,不得直接排入湿地公园;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植物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相关人员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表层土壤统一集中堆放,在施工后湿地公园恢复时加以利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平整、回填及恢复;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积,尽量减少施工对植被的破坏等措施,减轻对湿地公园的影响。 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分区防治的原则,对重点防渗区(工业废水池、事故水池、污废水管网、煤水处理池、事故油池、埋地油箱、灰场沉淀集水池、堆灰区域、危废暂存间、循环浆液罐等)和一般防渗区(灰库、渣仓、石膏库、尿素车间、酸碱罐区、封闭煤场等)按照有关要求分别进行不同等级的防腐防渗处理;灰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要求防渗;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防止物料及污水渗漏造成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加强管理和周边区域地下水监控,在厂区及周边设置5处地下水监控井,灰场周边设置5处地下水监控井,监控因子为K+、Na+、Ca2+、Mg2+、CO32-、HCO3-、Cl-、SO42-、pH、氨氮、耗氧量、氟化物、氯化物、硫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酚、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铅、铜、锌、砷、铬、铁、汞、锰、石油类等,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主要来自盐酸、硫酸、次氯酸钠及轻柴油等泄漏引发的风险,以及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导致的污染物事故性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综合等级为Ⅲ,综合评价等级为二级。为控制事故时物料泄漏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酸罐区四周设置围堰,厂区4×2500m3工业废水池中的一座兼做事故水池,设1座不小于100m3初期雨水池,一旦生产区发生事故时,及时收集事故性排放物料、废水等,杜绝事故物料、废水直接排放;应急事故池设为地下式,便于废水自流入,并保持事故池日常处于空置状态。设立三级应急防控体系,一级防控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罐区;二级防控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污水处理站;三级防控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厂区内,确保事故状态下不发生污染事件。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公参说明(建设单位提供) | 目在环评编制阶段进行了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和现场公示,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该项目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