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6 文章来源: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创兴建材加工销售有限公司工程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加工基地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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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创兴建材加工销售有限公司工程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加工基地项目 | |
海南创兴 (略) " | |
(略) (略) 农场地段 | |
海口 (略) | |
1条机制砂生产线、1条通料生产线及1条水洗砂生产线及其附属工程,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处理建筑垃圾*吨。主要包括原料库房、加工生产区、成品库房及其他辅助配套设施等。项 (略) (略) 农场地段,总用地面积为3973.94平方米. | |
1.废气:卸料点、原料库房、进料口、破碎与筛分加工区、出料口、成品库房的位置并实行厂房全封闭和运送廊道封闭,厂区地面硬化。在物料进料口、破碎筛分工序、出料口设置喷淋装置及集气罩收集处理粉尘,生产设备连接封闭式输送廊道,并设置喷淋装置;物料输送带沿线设置喷淋降尘装置,车间内以及车间四周采用压力型喷嘴喷淋降尘。项目生产线位于封闭式车间,粉尘重力沉降,通过人工清扫,降低粉尘无组织排放,同时在生产车间出入口设置喷淋装置,有效控制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2.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洗砂用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基础减振,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固废:厂区沉淀池底泥经压滤机压滤后暂存于泥饼库房,泥饼定期外售砖厂作原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砖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机械设备维修废机油等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分选废弃物由相关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通过对本项目营运期所形成的的各类污染进行分析论证,结果表明,项目选取工艺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在认真落实“三同时”的前提下,对污染源在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根据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污染物均可达到排放标准和处置要求,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小。为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是可行的。 | |
1、与《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的符合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海南创兴 (略) 申请地块规划情况的复函》以及《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规划分区局部图,本项目地 (略) (略) 农场地段,用地面积为3973.94平方米(折合5.961亩),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乡村发展区),不涉及占用耕地保护目标、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根据《 (略)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该地块不涉及占用林地。拟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加工基地项目,符合《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琼自然资函〔2024〕432号)第三点严格城镇开发边界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要求。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十二、建材中利用矿山尾矿、建筑废弃物、工业废弃物、城市污泥、江河湖(渠)海淤泥等大宗废弃物无害化生产制备砂石骨料、结构混凝土用高强陶粒、功能陶粒、墙体材料等建材及其工艺技术装备开发;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8.废弃物循环利用:建筑垃圾等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 (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 | |
本项目位于 (略) (略) 农场地段,本公司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书。项目北侧为灌木林地,东侧为橡胶园,南侧为橡胶园,西侧为荔枝园。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本项目沿用现 (略) 运输,交通便利,方便原料和产品的运输,为建设本项目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本项目加工生产区采用钢式全封闭车间,且生产过程中通过喷淋、布袋除尘措施降低粉尘的产生。通过硬 (略) 、限制厂内车辆行驶车速、定 (略) 洒水措施及原料库、成品库设置封闭式堆场并配备相应的喷雾措施进行降尘,建设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总量较小。因此,不会降低当地大气环境质量。项目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于洗车,不会降低当地水环境质量。项目的加工生产区为全封闭式隔声,且设备选型时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后,生产过程不会降低当地声环境质量。 本项目体现了资源的优质优用和综合利用原则,资源的充分利用也大大减小了生产过程的污染物排放。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该项目资源利用效率较高。项目环境容量满足项目建设要求,根据“三区三线”套图,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周边无重要的公共设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重要敏感点。 综上所述,本项目周边制约因素较少,可与周边建设项目环境相容,符合相关保护条例和规范要求,用地性质符合相关规划,项目污染物在经过预防治理措施后能够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选址基本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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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十四五”规划总量控制指标,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确定为CODcr、氨氮、NOx和挥发性有机物。本项目无总量控制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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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略) 生态环境局2024年3月11日发布的《202 (略) 环境质量状况》,本项目所 (略) SO2、NO2、PM10、PM2.5、CO、O3等6项基本污染物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空气质量达标。于2024年4月22日至4月24日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对特征因子TSP进行现状监测,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良好。2.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调查,项目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没有声环境保护目标,故本项目不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3.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于2024年4月22日至4月23日对本项目北侧980m处潭罗水库环境现状进行监测,潭罗水库监测因子中除了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标准,其他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标准,其超标原因可能为周边农业面源污染造成。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经现场踏勘,项目区域植被类群主要是橡胶林、杂草,项目区域主要为人工生态系统,植被类型简单,生物多样性一般。野生动物多为鼠、鸟等常见种类,未发现国家、省级保护与特有物种野生动植物。项目用地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的占用。 | |
危废贮存点属于禁火区,禁止带火种进入危废贮存点。当发现废润滑油、齿轮油、液压油泄漏时,立即在警戒区内停电、停火,严禁烟火,灭绝一切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的火种。应急人员进入泄漏区及时处理,进入前穿戴消防防护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公司在相应区域配备一定的消防应急物资与设施,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备。企业应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备案;定期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事故的演练和培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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