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政土批函〔2018〕16号
(略) 人民政府:
你市关 (略) 高新区七星区2017年第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略) 高新区七星区朝阳乡新建村民委员会、丫吉村民委员会、岩前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37.1014公顷(水田5.7594公顷、旱地15.6331公顷、果园9.1039公顷、其他园地0.0061公顷、有林地0.6825公顷、灌木林地0.2889公顷、其他林地2.7110公顷、农村道路0.1928公顷、坑塘水面1.1447公顷、沟渠0.5580公顷、田坎1.021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另征收其上述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建设用地10.4237公顷(农村宅基地1.2716公顷、采矿用地9.1521公顷)、集体未利用地6.8607公顷(其他草地6.8071公顷、裸地0.0536公顷),共计54.3858公顷土地, (略) 高新区七星区2017年第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
二、要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已补充21.3925公顷新增耕地的质量,加强对补充耕地管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
五、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六、涉及占用林地的,要督促用地单位必须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七、要督促用地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