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庆大南门特色文化街S2-S18号楼商业景观附属工程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4BFBGZ*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庆大南门特色文化街S2-S18号楼商业景观附属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4BFBGZ*
各投标人:
1.招标公告: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元的园林绿化工程(不 (略) 绿化、 (略) 绿化、植树造林、花境花海建设、单独纯绿化养护工程)施工业绩。
请问:我单位提供一个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该施工总承包业绩中包含单项*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满足要求,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2.对于本项目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依据为何?且本次招标范围包含室外景观、绿化、灌溉及景观水池给水、雨污水、园内铺装、钢结构雨棚、智 (略) 、商业楼公共区域装饰、 (略) 等工程, (略) 政也包含建筑,是否对企业资质调整为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项目经理为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回复:本项目为房屋建筑附属工程,非市政公用工程属性,依据资质管理规定设置建筑工程无误;本项目项目经理设置依据为“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试行)”中“建筑工程”专业的相关要求,故不予调整。
3.本项目招标范围 (略) 政公用工程相关内容,而招标文件P4页,“3.1.2 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与招标范围内容不符,存在不公平性;建议调整为:“3.1.2 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请予以批准。
回复:详见本补疑第2条。
4.本项目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元的园林绿化工程(不 (略) 绿化、 (略) 绿化、植树造林、花境花海建设、单独纯绿化养护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我单位提供业 (略) 业绩,造价*元,其工程内容主要为人工湿地景观、绿化、工艺,污水处理厂景观、绿化、值班室等,和本项目工程内容室外景观、绿化、灌溉及景观水池给水、雨污水、园内铺装、钢结构雨棚、智 (略) 、商业楼公共区域装饰、 (略) 等工程基本相似。是否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5.关于招标文件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元的园林绿化工程(不 (略) 绿化、 (略) 绿化、植树造林、花境花海建设、单独纯绿化养护工程)施工业绩。附录3中要求业绩需要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略) ) (略) 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略) 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我公司业绩 (略) 合并整改,网址丢失。 (略) 能查到,是否可以?
回复:可以。
6. (略) 组织的安庆大南门特色文化街S2-S18 号楼商业景观附属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业绩要求如下(招标文件P30)
我公司承建的园林绿化工程开具的证明单位为项目所在地的园林管理所/园林管理中心,该部门属于当地的住建局内部机构及下属单位。
请问,此证明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符合要求,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7.请问我公司业绩金额符合*园林绿化业绩,但业绩是与国企单位专业分包施工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略) )
回复:不符合。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滨湖 (略)
地 址: (略) 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
联 系 人:董西伟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
2024年4月1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