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三门峡天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灵宝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三门峡 (略) 灵宝 (略) 医疗废 (略) 置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三门峡 (略) 灵宝分公司
建设地点: (略) 尹庄镇闫李村
公开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情况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月21日)
联 系 人:袁勇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