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1.招标条件
(略) 南新区阳光路工 (略) 门批准建设, (略) 需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监理服务的投标报名。
2. (略) 范围
2.1 项目概况:城南新区阳光路工程监理服务,工程造价约400万元。
2.2 计划工期:确保承包人能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计划开工时间为2016年4月。
2.3质量要求: (略) 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 (略) 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2.4本次监理范围: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 (略) 南新区阳光路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 (略) 南新区阳光路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含设计、招标阶段、 (略) 有施工手续的办理等)、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 (略) (略) 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略) 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自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总监。
3.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监理组人员的资格和要求: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略) 监理成员专业配置应齐全,且均应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在职职工,要求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其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1名,其中: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类的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至少1名。
现场监理员:至少1名,所学专业为市政公用类。
(略) 监理组成员中须具有造价控制类工程师1名,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4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现场监理组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投标报名时,投标申请 (略) 监理组主要成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等不少于4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原 (略) (略) 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5年11月—2016年4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 (略) 保部门有效章印)。事业单位无 (略) 保资料,但 (略) 保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3.5 市外投标人参加投标的, (略) (略) 核发的《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单项工程项目核验通知书》或《 (略) 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具体办理 (略) (略) 网站。
3.6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 (略) (略) (略) 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7 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及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 (略) 罚。
3.8 为加强工程管理的需要,如中 (略) 市城南新区注册企业, (略) (略) 市城南新 (略) 南新区成立项目管理机构, (略) (略) 或授权的项目管理机构结算。
4.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办法。
5.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6.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 * 日8:30至 * 日17:00时前,带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上 (略) 装订成册,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联系) (略) 南新区管委会公共资 (略) 407室报名( (略) D1楼)。
招标人(公章): (略) 南新区 (略)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张军
联系电话: ***
招 标 人: (略) 南新区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 (略) D1楼)
联 系 人: 杨 玉
联 系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天 (略) 有限公司
地址: (略) 南新 (略) 一期二号楼一单元十楼
联系人:姜正娟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