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规定,崇仁县 (略) 委托河南 (略) 对崇仁县航埠镇派出所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开展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崇仁县航埠镇派出所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项目地址:崇仁县航埠镇派出所建设项目地块位于崇仁县航埠镇航埠村,占地面积 2000.01 平方米(约 3 亩),地块中心坐标东经 116.(略)°,北纬 27.(略)°。
3、基本情况:根据崇仁 (略) 提供的崇仁县航埠镇派出所建设项目地块规划情况说明,该地块拟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A(行政办公用地),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第二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河南 (略) 通过场地信息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快速检测、编制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已于2024年6月22日通过专家评审。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报告通过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表明该地块内不存在潜在的土壤污染源,周边地块对本地块的影响较小,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单位对崇仁县航埠镇派出所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有关信息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邮寄方式向崇仁县 (略) 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崇仁县 (略)
通讯地址:崇 (略) 3号
联系电话:(略)
崇仁县 (略)
2024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