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勐龙
液化石油气储备充装站项目建设的批复
(略) 发展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 (略)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西双版纳 (略) 拟建勐龙液化石油气储备充装站项目的请示》(景发改请〔2023〕43号)收悉。根据《 (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云政发〔2017〕41号)、《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略) 2016年本)》(云政发〔2017〕17号)、《西双版纳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西工改办〔2022〕3)号文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州发展改革委2023年8月21日委主任办公研究同意,现就该项目核准如下:
一、同意建设勐龙液化石油气储备充装站项目
项目代码:2308-*-04-01-*
二、项目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西双版纳 (略)
建设地点:勐龙镇曼龙扣村委会曼纳囡村景大公路K42+600公里处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年限:1年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7亩,划分为三个区域,新增灌区占地面积1780.74平方米,建设3台50立方的储气罐;生产区占地1333.3平方米,建设瓶库、灌瓶间、机泵房等生产用房110平方米,建设厕所、机柜房、发电机室、值班室等辅助用房80平方米;消防区占地1552.27平方米,建设300立方米消防水池以及稳压泵、消火栓泵及必要的附属工程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估算:500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重要材料项下内容因金额不达16号令限额标准,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规定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招标。
六、项目业主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七、请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国家项目管理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各项工作,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消防等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完善初步设计、消防、土地等后续各项前期工作,待前期工作全部完成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后于每月2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报州发展改革委。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方案审批意见表
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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