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恒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 (略) 年产7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株洲 (略) 年产70吨塑料制品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天元区天易大道959号高科新马金谷A4栋 |
建设单位 | 株洲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株洲 (略) 投资*元, (略) 天元区天易大道959号高科新马金谷A4栋厂房,建设“株洲 (略) 年产7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主要从事塑胶制品的加工生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的产生和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厂 (略) 。 2、废气 本项目投料、破碎粉尘通过将设备设置在密闭车间降低影响;注塑有机废气通过集气装置收集经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有设备运行等。在采取相应的噪声控制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项目厂界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噪声源经采取减振措施、厂房建筑阻隔,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边角料次品、一般包装废料、废矿物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等。废矿物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边角料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一般包装废料经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