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水务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准石窟河碧道蕉岭县段-1和溪峰河碧道工程的立项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
为促进乡村旅游与休闲观光农业加快发展,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码:2208-*-19-01-*
二、项目建设地点:蕉岭县蕉城镇。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1、在宪梓大桥至世纪大桥 (略) 铺设透气型塑胶跑道长度2755m;2、 (略) 的破损大理石栏杆8m进行更换和13处局部破损进行修整;3、在世纪大桥至中 (略) 设置广东万里碧道标识牌4个;4、对溪峰河母子桥段人工清理河道护坡树根约135株;5、在溪峰河进出口设置广东万里碧道标识牌1个。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138.*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36.*元(含临时工程费5.*元),设计费2.*元。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3个月。
六、项目建设和入库管理事项: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实施,并按项目入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相关工作。
七、项目调整事项: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调整文件。
八、项目其他事项:建设单位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生产,采用绿色节能设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附件:石窟河碧道蕉岭县段-1和溪峰河碧道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