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市委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探索将“土专家”“田秀才”、新型经营主体骨干、“三支一扶”对象和2024年“扬帆计划”实与技术能力;有较丰富的农创客、合作社、农企管理、电子商务等方面的生产经营经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必备的身体条件,能熟练地应用计算机。特聘农技员主要从以下群体中招募:
一是本县农业“土专家”“田秀才”、农业领军人才、县“双培养”工程导师、涉农经营主体骨干等农村实用人才。
二是 (略) 校涉农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生, (略) 校中符合基本条件对应要求专业的大专学历毕业生。对本科学历的申报者和“扬帆计划”实习生,适当放宽对专业要求的限制性条件。
三是已聘一年以上且符合基本条件的原特聘农技员。
四是服务期内在我县服务的省级科技特派员。
三、招募程序
发布招募信息→个人申请→技能考核(面试)→党委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合同。
(一)个人申请。有意报名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其他材料)、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或电子照)等材料,到县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教股现场报名,填报《特聘农技员招聘报名审批表》。或在招募时 (略) 传或邮寄《审批表》的方式进行报名。
(二)技能考核。由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程序为:1.个人陈述与农技推广(或其他)有关的经历;2.展示自己工作、学习或实习中的业绩成果(或特长);3.专家点题问答。时间不超过15分钟。技能考核不包括续聘人员。
(三)研究公示。专家组现场考核后确定初步人选,经局党委会研究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签订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正安县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农技推广服务合同(或颁发特聘证书)。
对考核符合要求的原特聘农技员,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经局党委研究后确定续聘对象,签订服务合同。
四、工作任务及地点
(一)工作任务:一是为县域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二是承担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工作,服从基地专家指导,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三是指导当地及周边乡镇科技示范主体应用主推技术,完成示范主体走访、服务、验收和问题解答;四是服从在岗部门负责人(或当地农业农村综合中心)对工作的统一安排,承担并协助完成岗位职责范围内任务。
(二)工作地点:主要采取集中办公、统一调度、专家引领、分工负责的工作模式,办公地点为正安县农业农村局。对申请聘至2024年粮油科技示范基地服务的特聘农技员(庙塘镇、土坪镇),其工作地点为当地农业农村综合中心或自居地或企业主营场所(按合同约定),承担特聘任务。
五、工资待遇与管理
(一)报酬
1.原则上特聘农技员服务期1年(季节性聘用聘期为5~6个月),基本薪酬2000元/月。绩效1500/半年,原则上按考评等次每半年发放1次,服务期不足半年的不计发。
2.用人单位为特聘农技员办理人身意 (略) 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每人不高于500元。聘期内因公出差、请销假(不包括5天以上长假)、上下班及工作餐等,按《正安县农业农村局机关管理制度》执行,但聘至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所涉乡镇承担工作任务的特聘农技员除外。
(二)管理
1.本次特聘招募不接受聘期内因事单次请假时间(含法定假日,下同)超过7天的申报者(实习生除外)。对因事单次请假需连续15天以上的已聘特聘农技员,至请假之日起原已签约合同自行终止,正安县农业农村局不承担任何违约和补偿责任。请报名前自行做好准备。
2.按《2024年特聘农技员考核办法》,以服务示范主体满意度、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示范基地建设质量和乡镇农业农村综合中心的评价等为主要指标,采取量化和实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及时解除聘用合同(服务协议)。对服务期满且考核优秀者可优先续聘。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7月4日。
报名地点:正安县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教股( (略) 425号209室),联系人:杜鹃,电话:0851-*;邮箱*@qq.com
携带证件: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 (略) 传或邮寄投送资料的报名者,请注意报名截止日期,并以正安县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教股收到的时间为准。
报名申请聘至基层(庙塘镇、土坪镇)承担工作任务的,请在报名时予以备注说明。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