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福泉厦 (略) 福泉年产4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澄清内容1:
根据和招标人签订的招标代理服务合同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45%向中标人收取。
澄清内容2:
招标文件所述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及以上资质,即为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
注:本次澄清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故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不顺延。
特此澄清!
泰 (略)
2023年10月31日
文件预览:
澄清内容.pdf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答疑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