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照明设施补短板项目( (略) 道等道路) (略) 发展和改 (略) 麻章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湛发改资[2022]49号、湛麻发改[2020]152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020-*-78-01-*、2020-*-78-01-*,项目 (略)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 (略) 级财政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 (略) 宏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照明设施补短板项目( (略) 道等道路)
2.2建设地点: (略) 赤坎区、霞山区、坡头区、麻章区
2.3工程规模:本项目为路灯排危升级改造,景观亮化排危升级改造、旧灯杆 (略) 管道路路灯补装。 (略) 道58KM至61KM(湖光镇鹿渚村至海尾村路段)两侧红线范围内安装路灯。
2.4工程预算总造价:*.57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90元)。
2.5施工工期: 90个日历天。
2.6工程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路灯排危升级改造,景观亮化排危升级改造、旧灯杆 (略) 管道路路灯补装。 (略) 道58KM至61KM(湖光镇鹿渚村至海尾村路段)两侧红线范围内安装路灯及招标文件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说明标准、规范所及的内容,其他:为本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等所必要的附加工程和供应。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略) 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3.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投标企业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3.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
3.4本项目须制作:
本项目只须制作、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并安装手机端APP交易系统。持本企业数字证书使用“投标文件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交易系统参加投标,按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办理企业投标CA数字证书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详情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759-*,交易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 投标。
4.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
4.1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 06 月 30日 / 时(北京时间,下同)。
4.3答疑提问截止时间:2023年 07月 04 日 18时。提问为匿名方式,
通过:
(邮箱)提出邮箱地址: *@*63.com 。
4.4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发布时间:2023年07月 05 日,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发布(内容在网站发布后将视作已告知所有投标人)。
4.5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07月 21日 09时 30分。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09时30 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开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主持线上电子开标会议,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上留意项目动态。
电子投标开标签到时间自开标当日0时0分开始,截止至开标时间前,投标人须自行登录交易系统进行开标签到,逾时将无法进行签到。
4.6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于电子开标当日根据已签到的有效投标人数量进行设置。
签到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内点击“开始解密”,投标人须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及项目有关资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发布的为准。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发布。
7.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7.1 将本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7.2 在本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7.3 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7.4 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7.5 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6 中标单位主要原因造成本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略) 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8.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六十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或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名投诉,电话:0759-*。(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消失。
9.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软硬件故障等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参加投标的,或不能正常在交易系统内进行查看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上传投标文件等招投标活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继续进行。
10.因不可抗力或交易系统原因影响招标活动的,可按湛府规〔2022〕13号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11.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时间一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12.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 (略) 赤坎区海田路288号
联系人:李世宙
电话:0759-*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宏 (略)
地址: (略) 赤坎区海田东三路65号海田茶叶城3楼B301室
联系人:赵文伟
电话:*
电子邮箱:*@*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