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丰瑞至荷塘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娄征预告〔2023〕27号)于2023年10月3 (略) 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后,相关单位与部门组织了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涟源丰瑞至荷塘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水洞底镇水洞底村、红土村、托山村、羊角村、南桥村、禾花村、新禾村、留坦村、杨材村、新田村,石井镇荷叶村(具体位置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1、拟征收土地总面积8.2637公顷,其中水田3.9510公顷,旱地0.6303公顷,果园0.0230公顷,茶园0.0074公顷,其它园地0.0060公顷,乔木林地0.8557公顷,灌木林地0.2817公顷,竹林地0.0025公顷,其它林地0.0503公顷,农村道路0.0788公顷,坑塘水面0.5131公顷,沟渠0.0107公顷,设施农用地0.0007公顷,田坎0.0303公顷,采矿用地0.1530公顷,城镇住宅用地0.3854公顷,农村宅基地0.8393公顷,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0109公顷,内*滩涂0.0114公顷,其它草地0.1581公顷,裸地0.2641公顷。
2、拟征收范围内无房屋。
三、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公益事业,符合法律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四、补偿标准、支付方式
1、征地补偿标准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1〕3号)和《 (略) 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娄政发〔2022〕11号)执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 (略) 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娄政发〔2022〕11号)执行,其中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
????????????????????????????????????????????????????????????????????????????????????????????????????单位:亩、元
地类 | I区征收补偿标准 | ‖区征收补偿标准 | 青苗补偿标准 |
水田 | 93240.00 | 81900.00 | 6800.00 |
旱地 | 77700.00 | 68250.00 | 6000.00 |
园地 | 62160.00 | 54600.00 | 6000.00 |
林地 | 62160.00 | 54600.00 | 4000.00 |
坑塘水面 | 77700.00 | 68250.00 | 4000.00 |
未利用地 | 46620.00 | 40950.00 |
2、征地补偿费由区级征迁部门支付给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被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分配;青苗及地上附属设施补偿费由区级征迁部门支付给附属物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五、安置对象及方式
征收土地安置补助对象为被征地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征收土地农业人口(劳动力)安置实施货币安置。
六、社会保障:执行湘人社规〔2023〕1号文件
七、本公告将分别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街道(乡镇)和社区(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张贴公示30日。
八、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在本公告告知时间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或其他有关合法证明材料到娄星区征地拆迁事务中心办理补偿登记。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确认的调查结果为准。
九、如对本方案公告有异议的,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权利人对该方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听证申请应在本公告公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 联系人:?? 李海华??? 徐晓玲
?? 联系电话:* *
(略) 人民政府
??????????????????????????????????????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