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分布式光伏项目碳排放核算评估项目询价采购变更公告
各供应商:
应采购人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内容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一. 第一章 采购书——★六.供应商资质要求——6.4(10):
供应商非“三无”供应商(“三无”供应商是指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等无生产加工能力的“空壳”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网址:http://**-query-homepage.html,如查询结果与实际不符,针对实缴注册资本请提供银行入账回单(转账记录备注投资或实缴)加盖公章;针对参保人员信息请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信用代码为1、3开头)不属于“三无”供应商清理范围(即视为无“三无”情况)。
二. 本项目延期如下:
报名时间:2023年07月27日17时30分至2023年08月03日18时00分 (北京时间)。
质疑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3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3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评审时间:2023年08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文件中的时间做相应变更。
(略) 受 (略) 委托,对其“2023年分布式光伏项目碳排放核算评估项目”项目实行询价采购。
一.项目名称:2023年分布式光伏项目碳排放核算评估项目
二.项目编号:CA23B2L4A0202
三. 询价采购内容及需求:
3.1项目概况:2023年分布式光伏项目碳排放核算评估项目需要供应商能够满足国家、行业、 (略) 的碳排放政策,根据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方法学编制《碳排放核算评估报告》并拿到认证证书, (略) 生态环境局备案。
3.2项目服务期:本次采购服务期为项目拿到《碳排放核算评估报告》及认证证书, (略) 生态环境局备案,且重庆铃耀履行完毕全部付款义务后,本采购服务期自行终止。
3.3报价要求:本次报价应包含所有费用,包含项目实施、人工、差旅、利管费、税收及其他杂费等所有费用在内的重庆铃耀现场交钥匙价格,含增值税。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6.1 供应商为取得合法经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授权文书,原件备查,经营范围包含环境监测或环境保护监测或环保咨询服务或环境科技咨询。
6.2 供应商能够满足国家、行业、 (略) 的碳排放政策,根据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方法学编制《碳排放核算评估报告》并拿到认证证书, (略) 生态环境局备案。(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6.3 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一般资格条件(以下6条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4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在2018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止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1)无重要毁约、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
(2)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记录;
(3)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
(4)未被责令停业或在破产状态的;
(5)财产未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6)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长安汽车列入暂停业务等不适合参与项目的风险管理项(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cn)”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7)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8)未在T3(中国 (略) 、 (略) 、中国 (略) )、长安汽车黑名单范围内。
(9)不是采购人( (略) )定义的中间商。(中间商定义: (略) ( (略) )提供产品、服务,与此不符的,定义为中间商。即买来卖,无论其是否提供垫资、配送、售后等服务,均视为中间商。)
(10)供应商非“三无”供应商(“三无”供应商是指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等无生产加工能力的“空壳”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网址:http://**-query-homepage.html,如查询结果与实际不符,针对实缴注册资本请提供银行入账回单(转账记录备注投资或实缴)加盖公章;针对参保人员信息请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注:以上10条信誉要求需供应商逐条进行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以及第6和第10条需要单独提供的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取消中选资格。
★七. 货款结算办法:
货款及运输费用等由买方( (略) )与卖方(中选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付款周期、方式、进度:
(1)付款周期:挂账满三个月后支付(不含挂账月)。
(2)付款方式:30万元以下现款(含30万元),30万元以上银行承兑汇票(6个月)。
(3)付款进度:验收合格或完成交付后凭*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支付,支付前需提交书面验收报告。
八.报名时间:2023年07月27日17时30分至2023年08月03日18时00分 (北京时间)。
九.采购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长安汽车询价竞价电子交易平台(http://**),缴纳报名费后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十.质疑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3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 答疑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3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三.评审时间:2023年08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 (略) 江北区建新东路51号附10号金陵大厦二层办公楼205会议室。
十四.报价方式:网上报价
十五.报名费:
300元(供应商须在报价前登录长安汽车询价竞价电子交易平台按要求在网页上缴纳)
十六.保证金:2000元(线下电汇缴纳到以下账户,汇款时请标注项目编号)
收款单位: (略)
开 户 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 号:*
行 号:*
十七.报价:
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长安汽车询价竞价电子交易平台按要求缴纳报名费,方可填写报价信息、上传报价文件并成功提交。超过报价截止时间,供应商将无法再通过长安汽车询价竞价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相关费用、填写和提交报价信息和报价文件。
十八.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 (略)
联 系 人:赵恺童
联系电话:*
邮 箱:*@*fmbidding.com
十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地 址: (略) 巴南区鱼洞镇天明工业园(天辰大道358号)
联 系 人:蒲老师
电 话:*
二十. 分包:除采购人书面同意外,中选人不得在中选后就本采购项目进行分包。
二十一.发布公告公示媒介:本次公开询价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长安汽车电子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
二十二. 供应商网上注册:凡首次参加长安汽车询价竞价电子交易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长安汽车询价竞价电子交易平台(http://**)进行网上注册,同时进行企业身份认证。若供应商未及时在长安汽车询价竞价电子交易平台中注册并进行企业身份认证,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十三. 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人:张经理
电 话:*
二十四、带★号条款为关键项,对关键项的偏离将导致其报价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