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略) 龙岗区龙平西路16号回龙埔综合楼 | |||||||||
资产地理位置 | (略) 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平西路16号 | |||||||||
资产权属情况 | 有产权证 | 出租用途 | 办公(简装) | |||||||
出租面积 | 857.87㎡ | 租赁期限 | 3年 | |||||||
免租期 | 1个月。注: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限内 | 公告期限 | 10 个工作日 | |||||||
招租底价及递增 | 招租底价:58元/㎡/月。 租金涨幅率:每年递增3%。 | |||||||||
租金支付方式 | 每月5日前以转账或银行扣款或现金支付。 | |||||||||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否 | 目前租赁状态 | 目前为空置 |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
物业管理费 | 另行协商 | 燃气、水、电费 |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 |||||||
招租保证金 | 公告期满前应缴纳14万元保证金(不少于3个月租金),保证金收缴账户为: 账号:*45 户名: (略) (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深圳龙岗支行 | |||||||||
公告起止时间 | 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9日(十个工作日) | |||||||||
项目简介 | 回龙埔综合楼位于龙岗区龙平西路16号,原为龙岗区公路局综合楼,该 (略) ,空地面积较大,适合企业办公,现已有入 (略) 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本次拟公开招租的办公面积为829.09㎡。 | |||||||||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深圳注册并合法经营的企业,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人民币。 2.企业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以工商信息网查询为准)。 3.注册地: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变更注册地为龙岗区内。 4.纳税情况:近三年依法缴税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 5.投标人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不属于散乱污企业。 | |||||||||
履约条件 | 1.签约时限: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1个月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有特殊情况需延迟签约,由出租方与承租方自行商议合同签订时间。 2.物业交付:物业按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承租方需对承租物业进行深入了解及实地考察,充分知情并完全接受该物业现状,不存在任何异议。水电消防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消防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改造升级要求以及赔偿(补偿)要求。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项目改造:一是承租方负责对已建成房屋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结构检测及加固、外立面改造、内部装修改造、水电设施设备改造、屋面防水改造以及消防系统等一切工程的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并承担本项目的全部投资。二是出租的物业用途以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用途为准,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不得加建任何形式建筑物或构筑物,不得拆除已有建筑物。承租方若要改变物业用途、因经营需要搭建临时建筑物或因外立面改造需求加建构筑物的,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许可审批、施工备案、消防报审、政府批文、经营证照等。三是承租方应自行将所有升级改造方案报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办理施工报建手续后(法规规定可不报建的除外),方可进行升级改造。 4.租赁合同生效:合同签订后,合同起租日起正式将物业移交给承租方。 5.正式运营:承租方对项目装修、水电消防安全改造完成后,出租方组织安全验收且验收合格后,承租方才可正式投入运营。 6.安全责任:承租方为承租物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范围内的治安、维稳、消防、环保工作,从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日起,直至合同期结束。如在承租范围内发生治安、维稳、火灾事故及影响生态环境的情况,承租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并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7.维修责任:出租方仅负责属于业主维修责任范围内的维修维护,并按0.25元/㎡/月收取本体维修金。超出该范围外(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房屋内的墙面、地面、电路、门窗、消防设施以及其他的基础设施等)的维修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维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由于承租方的作为或不作为导致该物业及其设施损坏的,承租方须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不及时维修导致漏水、墙面脱落或使用过程中任何导致人身损害等引发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责任),因承租方实施的房屋加固质量问题的维修,由承租方负责。 8.业态要求:除出租方所列的有关要求外,项目具体的业态必须符合项目所在地各级政府的环保、生态、消防等各类要求。禁止利用出租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法律、法规及房屋租赁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 9.转租分租: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或放弃占用租赁房屋或其中任何部分,或以分租、借用、共用、联营或将业务承包他人等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本合同当事人在租赁期内取得使用或占用租赁房屋或其中任何部分。 10.房屋返还: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任何时间或在租赁期结束时以任何理由迁出租赁物业,属*方所有的财产不得搬走或损坏,*方于租赁期间新增加的合法所有的可移动资产由*方搬走处理,其他与物业不可分离的设备、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无偿归*方所有。*方在搬离物业时,不得损坏装修物和设备,并保持门窗、水电等设施设备完好,如有损坏应予以赔偿。 11.履约考评:承租方在合同到期前3个月提请续租的,出租方将对承租方进行合同履约评价,履约评价合格且承租方接受出租方提出的续约条款,可优先续租。 | |||||||||
特别事项说明 及风险提示 | 1.产权说明:出租的物业已办理产权证,产权清晰。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龙岗区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的现状及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3.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相关文件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4.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升级改造方案,并不代表该方案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租方只提供现有的相关物业资料给承租方办理相关手续,承租方需自行向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报批并办理相关手续,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前,承租方不得对该房屋实施相应行为,因升级改造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承租方承担。 5.*方升级改造投资成本在首次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内(所有装修改造折旧期限不得超过3年)折旧完毕;如合同到期、因*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或政府征拆行为等不可归责于*方的原因终止合同的,*方无权向*方主张任何升级改造补偿。 6.从租金计算当月起,承租方须按照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缴纳各年度月租金。 | |||||||||
信息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的处置方式: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周期。 □变更招租条件,重新发布公告。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
响应文件要求 | 1.本公告时间从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9日止。报价人应于2024年1月19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龙岗区宝龙大道与宝龙四路交汇处智慧家园3栋A座二楼隔层办公处(联系人:叶莉龙,*),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2.响应文件包含报价承诺函和处置单位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 | |||||||||
本公告附件 | 自行公开招租相关表格、物业现状照片、 (略) 房屋租赁合同 |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以下交易方式 √竞价 □综合评审 □竞争性谈判 □拍卖 | ||||||||||
联系人 | 叶莉龙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略) 龙岗区宝龙大道与宝龙四路交汇处智慧家园3栋A座二楼隔层办公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