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BB2024WHCGZ024
二、项目名称:五河县城区第五轮环卫作业服务项目
三、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博景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蜀 (略) 1499号联东U谷蜀山国际企业港1号楼
标金额:2241.*万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五河县城区第五轮环卫作业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总面积约*平方米(包含主次干道、背街巷、堤坝绿地、水面、沟渠、角园、土地、树林、卫生死角等)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包含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26座公厕的日常管理;7座垃圾转站的日常运行管理、渗滤液处理、所有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约200吨/日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单程运距约51公里(从城区垃圾转站至蚌埠 (略) ),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要求,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期1年,合同按1+1+1 签订;由采购人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的,自动转入下一年服务期(合同金额按原标价计算)。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曹德菊(评委组长)、包建、陈雪丽、王守印、朱祥春、胡永美、王平安(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招标文件约定,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万*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管理局
地址:五河县城关 (略) 93 (略) 管理局6楼
联系方式: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原 (略)
地 址: (略) 淮上区紫阳厦九楼90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俊山(采购人)、刘同刚、裴海玲(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55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评审情况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4.企业声明函
0天0时4分0秒
- 在线提交提交2024-04-11 16:45
- 在线审核通过2024-04-11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