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财政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审批扶绥县东门镇旧城村委会旧城自然屯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为提升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同意实施扶绥县东门镇旧城村委会旧城自然屯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7-*-04-01-*。
三、建设地址:扶绥县东门镇旧城村委会旧城自然屯。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拟建设农耕小道1290平方米(长430米、宽3米),滨水步道558.24平方米(长465.2米、宽1.2米),平台125平方米,码头台阶117.3平方米,挡土墙450米,望荷廊102平方米,栈道133平方米以及渠丈拱桥、栏杆、田舍亭、休闲座椅、彩绘等。
主要建设内容:铺装硬化工程、挡土墙工程及附属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6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县财政资金及群众自筹。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委托有资质的部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办理规划、用地等手续后,报我局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扶绥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扶绥县同正大道642号人力资源大厦A座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邮编:*)
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27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