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棚户区改造(一期)2#、3# (略) 文件补充通知
《 (略) 棚户区改造(一期)2#、3#楼室外给排水管道工程》招标(招标编号:FJHL[2015]第037号),补充通知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26页 “专用合同条款 第1.1.4.4条“缺陷责任期: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1年。”修改为“缺陷责任期: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2年。”。
二、原招标文件第32页 “专用合同条款 第17.4.1条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法”中“余5%作为工程保修金,待1年保修期满后无工程质量问题的悉数返还。保修金不计利息。”修改为“余5%作为工程保修金,待2年保修期满后无工程质量问题的悉数返还。保修金不计利息。”。
三、设计图中K10+000~K20+013段供水管 (略) 门预先铺设完毕, (略) 范围调整为K20+013~K20+878段。招标控制价调整为: *** 元人民币,发包价调整为: *** 元人民币。 (略) 文件中相关内容均作相应调整。
四、截至到 * 日17时00分时, (略) 文件提出任何质疑。
五、本补充通知发布的方式为: (略) (略) 、 (略) 市招 (略) 网。 (略) 上网下载查阅。需要招标文件的修改、 (略) 代理机构索取。
重新发布的工程预算造价(最高控制价)、发包价计算过程表下载地址为: (略) 市招 (略) 网(网址:www.n *** )。
六、 (略) 文件(招标编号:FJHL[2015]第037号) (略) 分,原招标文件、公告与本通知有矛盾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略) 鹏程 (略)
招标代理单位:福 (略) 有限公司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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