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丰县 (略) 农村建设用地退出复垦项目 JSZC-(略)-JSKJ-G2024-008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1-10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略)-JSKJ-G2024-0085
项目名称:2024年丰县 (略) 农村建设用地退出复垦项目
预算金额:(略).(略)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略).(略)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4年丰县 (略) 农村建设用地退出复垦,该项目涉及丰县欢口镇、顺河镇、赵庄镇、师寨镇、首羡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和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可不加盖电子签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是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略)
2025-01-1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0日09:30)前。
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略) 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丰县土地整理中心
单位地址:丰县中阳大道300号
联系人:吴丽娜
联系电话:0516-(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科建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2号
联系人:朱文颖
联系电话:0516-(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文颖
电话:0516-(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