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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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下发的西藏 (略) 工程电子招标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3 年版)要求,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问题做出以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第2.2.2(2)项“其他人员”分值设置为:1.本项各投标人最低得分为5分;2.投标人拟派1名施工员得1分 、1 名质量员得1分、1名安全员得1分、1名材料员得1分 、1名劳务员得1分,最高得5分。(须提供身份证、合格证书,近3个月保险证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失业保险),未提供不得分 。) 现将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第2.2.2(2)项“其他人员”分值重新设置为:1.本项各投标人最低得分为7分;2.投标人拟派1名施工员得 0.6分 、1名质量员得0.6分、1名安全员得0.6分、1名材料员得0.6分 、1名劳务员得0.6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身份证、合格证书,近3个月保险证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失业保险),未提供不得分 。) 本澄清是对招标文件内容做出的修改或补充,并将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略) : (略) 2024年8月7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