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芒康县黑曲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芒康县分局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西藏 (略)
地理位置:西藏 (略) 芒康县
说明: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规定,我单位于2024年7月组织了芒康县黑曲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现将验收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芒康县黑曲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
二、建设地点:芒康县黑曲河加它村段
三、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2024年7月21日到2024年8月15日
五、公示期间有意见及建议,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赵卓 联系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