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桥头镇横湖-沙 (略) 道路修复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 (略) 财政资金及镇财政资金,招 (略) 石桥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石桥头镇横湖-沙 (略) 道路修复工程,该工程起点位于淋石线 (略) 段,终点位于东浦农村三大队附近, (略) 段长度1020米。 (略) 面结构为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15cm水泥稳定层,路幅组成:行车道宽5m,左右两侧0. (略) 肩, (略) 面板块长4m,宽2.5m;修复结构为:18cm厚4.5MPa水泥混凝土面层+15cm混凝土基层+局部换填塘渣,修复及凿除面积约828平方米。
2.2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3 本工程预算造价:(略)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 (略) 修复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浙江 (略) 网站(http://**)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月10日16:0 (略) 城西街 (略) 99号佳源 (略) 5幢502室现场报名。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予以拒收):
1)企业介绍信;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三类人员”B类证书复印件;
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表。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13日14时00分, (略) 石桥头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并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开,后续无需签字确认,开 (略) 上公示为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到场签字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4为了方便投标人能尽快退回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附件四)”。(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或电汇)需提供)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 (略) 石桥头镇人民政府公告栏、浙江 (略) 网站(http://**)公开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石桥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石桥 (略) 98号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地 址: (略) 城西街 (略) 99号佳源 (略) 5幢502室
联 系 人:陈莎莎
电 话:0576-(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