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国宏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7#-12#工程监理项目(项目代码:2208-*-04-01-*)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阳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国宏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7#-12#工程监理项目(项目代码:2208-*-04-01-*) 2、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 (略) (略) 孝文大道18号国宏智能装备产业园内,为国宏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7#-12#工程。国宏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由 12 栋 3 层智能制造厂房(1#-12#)、3 栋 7 层厂房(13#-15#)、1 栋 7 层办公楼(16#)等 16 栋建筑及 1 座公共卫生间组成,总建筑面积约 21.2 万㎡。其中国宏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EPC总承包一期工程(1#-6#、16#及室外工程等构成,建筑面积约8.6 万㎡)已完成竣工备案。本次工程招标内容为国宏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7#-12#由6栋3层智能制造厂房(7#-12#)、室外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构成,建筑面积约为7.*平方米。 3、建设地点: (略) 孝文大道18号。 4、项目编号:洛直工服招标新(2024)0014号-1 招标编号:洛建招2024-48 5、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资金,100%。 6、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金额):*.65元。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8、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移交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9、服务期:自本项目开始实施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且缺陷修补完成之日结束。 10、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取得省级奖项;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取得省级奖项; 13、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4、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相关的岗位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注册证书的扫描件) 5、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监理过建筑面积*平方米(含)以上或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监理业绩。(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监理合同的原件扫描件、竣工验收凭证原件扫描件,竣工验收凭证须有不少于四方(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 6、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1、本次招 (略) 上获取, (略) (略) 网站(http://**.cn),点击“http://**”进入“ (略) (略) ”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略) (略) 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 (略) 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11月25日 至2024年11月29日24:00, (略) (略) 网站,点击“http://**”,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 (略) (略) 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16日09时2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六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 (略) (略) 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 (略) (略) ”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略) 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略)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 (略) 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略) 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 (略) 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 (略) 理决定。
(略) 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招标人 (略) 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略) 、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 (略) 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招 标 人:洛阳 (略)
地 址: (略) (略) 孝文大道18号
联 系 人:齐先生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新二街356号国贸大厦A座9楼
联 系 人:郭欢欢
电 话:*
监管部门: (略) 住房和 (略)
监管部门联系人: (略) (略) 招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