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区清玄观基础与服务设施完善工程补遗01
一、 (略) 区清玄观基础与服务设施完善工程工程量清单作如下修改:
1、 三清殿工程中雕刻,清单号 *** 、项目单位由“10㎡”改为“㎡”。
2、 居士楼工程中雕刻,清单号 *** 、项目单位由“10㎡”改为“㎡”。
3、 管理房工程中雕刻,清单号 *** 、项目单位由“10㎡”改为“㎡”。
4、 厕所工程中雕刻,清单号 *** 、项目单位由“10㎡”改为“㎡”。
二、本工程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修改为“ * 日( (略) 时间)9时00分至10时00分”;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修改为“2017 年2月13日10时00分( (略) 时间)”; 投标保证金与实力证明金提交截止时间修改为“ * 日 10时00分”。
(略) 市 (略) 区清玄观
(略) 精 (略) 有限公司
* 日